EHS.CN前言:

环保现在是大件事了。对企业而言,我们的担心与投入是因为中央督察,还是因为污染本身,如空气不好,还是因为什么?—— 这是我们投入资源进行环保改善的“动力”。当然,企业也可以只做“督察”的事,不会被督察到,这自然是目前的重点。

只是,前年督察的重点是大气污染,今年的重点增加了固体废物!前年大家关心雾霾,今年大家更担心“被投诉了”怎么办?每年重点不一样,这种被动和担心要持续到什么时候?督察的风什么时候会停?如果风不停了呢?

环保要求深入了,督察精细了,老百姓要求高了,持续合规是必须的,这无须讨论。我们专业人员要做的是:证明合规!

本期聚焦:环保证据链,让企业扛得住检查!

一、投诉有效,因为一份投诉就是一份证据

       因为投诉有效,老百姓才会将投诉变成改变周边环境条件的手段,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案例:2018年7月3日,有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以“居民区旁两个厂子无防护措施喷漆作业,反映多次”为题留言:“我是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绒花小区一名居民,我所在的绒花小区旁边有一家造门厂和一家制造消防器材的厂子,距离我们居民楼直线距离不足20米,两个厂子从两年前开始喷漆作业,小区居民投诉多次后又在夜间和周末喷漆,我经常半夜被浓重的油漆味呛醒……”西安市环保局临潼分局监察大队接到反映后,立即和斜口街办环保所相关人员赶到两家工厂检查,责令立即停工,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并协调电力部门切段了涌泉消防设备公司的动力电源。

 

       涉及到自己的生活环境,每个人都在乎。涉及到自己的工作,每个人也都非常在乎。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居民立场:什么叫临时作业?什么叫无法密闭?我们闻到了味道!这个有害有毒,威胁到了我们的健康。—— 一次投诉就是一次记录,就是一份证据。

 

       政府立场:环评中有喷漆作业吗?没有,关掉。环评批复中的污染治理设施在哪?没有?关掉!要求的“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做到了吗?没有?停产。—— 执法讲依据讲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依据,投诉就是证据,现场就是证据。如果你不服,请提供证据。

 

       企业立场:喷漆作业中必须有挥发性有机物(VOC)产生环节。可是如果从企业生产实际出发,如果是小规模的喷漆,或者是临时修补或返工等喷漆作业,如何作到在密闭空间作业或设备中作业?车间一密闭,职业卫生的问题又跟上来了。而且,相当多的作业过程是不能固定工作地点的,这又该怎么办?法规给我们留下的空间:“无法密闭的……”,密闭不了的证据?减少VOC措施的证据又在哪里?

 

 

       无论企业有多难,无论工艺上有多困难,无论基础设施设备要求有多高而操作上多么无可能,但老百姓的投诉是政府执法的重要信息来源,是督察的重点。而同步解决了多少居民投诉,本身也是政府的工作成果的成绩,是政府内部工作程序的要求。

 

       近两年,中央在全国范围实施环保督查,为老百姓的投诉方式临时增加了一种特殊途径:环保督查组专线。在各地环保督查组进驻各市期间,会开通专门举报热线。同样,从督察结果通报的情况看,大量环保督察的案例正是来自于投诉。

 

       记住12369这个电话号码,这是环保投诉热线!大家还可以下载APP,上微信,这些投诉渠道越来越畅通。而且如果你仔细进入APP投诉页面,你会发现:很具体,专业分类很详细。

 

 

二、督察本身就是找证据的过程

       中央督察是从2015年开始的,范围一年年加大,内容一年年深入,专业性一年年增强,执行一年年严格。

 

       地方政府也需要成绩,成绩是做出来,成绩需要证明。

 

       从“督企”到“督政”,数字是证据:

 

       如果要认真整理一下督察工作的成绩,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描述:

 

       “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地方边督边改情况。截至7月7日,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45989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38165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37090件。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地方已办结28076件。

 

       ……

 

       2018年5月30日至6月7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个督察组陆续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实施督察进驻。截至7月7日,督察进驻工作全部完成。

 

       我们还可以找到更多的数字,我们相信每个数字都来之不易。

 

       我们还可以找到更多的案例,那些被查的、被约谈的、被处罚的、被停产整顿的、被关闭的、被问责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个案例都必须有一套证据证明。

 

       数字本身就是证据,数字背后更需要证据的支撑。

 

       中央环保督察机制完善,制度出台

 

       比起查了多少家企业,罚了多少钱更有意义的是:机制的建立。标志性成果是制度的出台+示范性案例+对执行者的监督。持续不断的督察,让各级官员、各类企业单位开始认真考虑:

 

       ◆国家、地方所颁布的几百条上千条“环保法律法规”,到底意味着什么?

 

       ◆开始认真看看这些法律法规里面要求了什么、哪些真正的涉及自己的钱包,哪些关乎到自己的经营,哪些涉及自己的乌纱?

 

       ◆开始真正对待这些要求,考虑真的要做点什么,去符合这些要求,以达成督察的最低底线?

 

       ◆开始考虑是否还有更多的机会,更好的成果?

 

       是的,与其以抵抗的姿态应对督察,不如抓紧时机做点什么;不仅做到了,还可以保持持续做到,这需要证据。

 

       自2015年起至今已近3年的中央督察,从中央到地方,一步步下沉,一步步深化成型,这个过程无比清晰,也精彩万分。让我们看看这里面一些花絮:

 

       例1: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

 

       出台一个方案并不容易,它证明了政府在做事,而且建立起了工作的计划与安排。

 

       例2:2016年1月4日,河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表示,河北省在全国第一家建立了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由省委省政府成立督察组。到2017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完成了对全国所有省份的覆盖。

 

       从一个省的紧跟,到全国所有省分的覆盖,这个推进过程用了两年。我们可以相信,中央督察组数里有限,到30余个省(除去港澳台)就会形成更大的人群,再到市……有制度、有人、有团队的工作方法,这是投入,是人力资源的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人力排第一。

 

       例3:在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原环保部改为“生态环境部”、部门设置上提升环保高度;同步的原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更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后,明确为环境部的21个内设机构之一。

 

       督察机构的固化与级别上升是另一个信号,这是变革。是从一阵风式运动向常态化运作的转向。于是我们看到了“回头看”,看到了从机动式、走穴式转向督察,开启“抓、整、改”,坚定不移推进环保进程。

 

       建立起以中央督察为指导地方督察为保障的中央+省两级督察体系,从机制上深化落实环保督察成效。

 

       EHS.CN小编:不能再抱有任何幻想,环保将成为常态,环保法律法规将不容忽视,更不容践踏。这一系列行动正在证明:对待环保,国家是认真的,督察组是认真的,各级政府是认真的。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

 

三、认真起来,企业要自我证明

       回头看看,督察的核心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早已提出,而人们对这些法律法规的解读却是滞后的,对所涉及的技术性要求的理解也是滞后的,而解读后的这实质性落实更加滞后。

 

       对企业家而言:学习是一种能力。

 

       而对各级政府执法官员而言:学习并严谨执法,更是一种态度。

 

 

       于是我们看到了几个很有代表的法规出台:

 

       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2017.10征求意见稿——这部法规是政府的检查要点和量刑的依据。

 

       而大家没关注的是早在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部就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严惩超标、超总量排污行为。这个法规的颁布并没有引起多少重视,环保部只好再一次升级修订,2017年10月30日的更新版本。

 

       正如,环保部配套发布的《编制说明》文件介绍,此次修改:

 

       ◆限制自由裁量的需要;

 

       ◆强化停产整治措施的惩戒警示作用的需要;

 

       ◆是衔接新的法律规定的需要。

 

       以前,我们总在讲严格执法,从严处理,而这个《办法》实施开始要求“严谨”执法。严谨:严肃、谨慎、细致、周全、完善,追求完美。 即认真,或者较真。

 

 

       小编认真看,这《办法》就是一个证据清单呀,就是一个督察的量刑标准呀,建议大家找来看看,看看自己的企业是否会被判刑?

 

       更重要的是:这一规定中,并没有对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是衔接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这里的作用是警示!是定刑。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HJ 819-2017

 

       这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展开自主监测和自我管理,并且自证清白。

 

       环评-许可证-污染治理设施-排放监测,这是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常规流程。

 

       相比较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等,企业自主展开的环保监测监督少之又少。一年仅委托外部进行一次监测获得一套数据的情况比比皆是,而这一套数据存在多少不确定性,大家心知肚明。

 

       监测是为了什么?监测的数据要用来做什么?这是企业内的环保经理们必须思考的一件事。

 

       这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是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活动的技术指导性要求。找找关键词,我们可联系到更多:

 

       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排放标准、应控制的污染物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主要污染物、次要污染物、系统性、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

 

       还是认真看看吧,《总则》的核心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即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保存和公开监测数据的基本要求;

 

       ◆ 二是监测方案制定,包括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技术、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 三是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从监测机构,人员,出具数据所需仪器设备,监测辅助设施和实验室环境,监测方法技术能力验证,监测活动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 四是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监测信息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信息公开等内容。

 

       一句话的法规演化为一套制度和规范,一份制度规范演化为一个工作方案和一套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再演化为现场的要求,数据的要求,结果的要求,报告的要求,内容的要求,甚至人员的要求,持续的能力保障和所有问题跟进。

 

       而在小编眼里,这变成了一个个文件,无数张记录纸,和人们忙碌的身影。看到了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的影子,也看了实验室认证的严谨,质量保障体系的证据性要求。

 

       一切都要可以验证。验证的含义是:有依据,有证据。怎么办?这只是监测,只是自主的监测。

 

       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HJ944-2018

 

       “台账”这个词对企业EHS人员一点也不陌生,是企业EHS人员最常使用的工具之一:排列要求,整理危险源,盘查特种设备与定检,设置时限,确认位置与机台,标签化管理,这是基础,是管理上轨道走流程,变常规的措施,提高效率。

 

       对照一下,帮助我们做环保管理。许多非重点排污单位,我们的环保怎样管?台账里的信息,一一做到,至少保证没有缺漏。

 

       用正规的语言讲就是:“环境管理台账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自证守法和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同时满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完整准确的台账为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环境保护税申报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呢?不可避免的,要写。而且要求不低,报告内容与周期都有明确规定。“执行报告是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监管工作需要,规定了执行报告上报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证排污情况等,并确定执行报告是排污许可管理过程中自证守法的主要载体。执行报告周期至少每年、每季度(或月度)上报一次。”

 

       写报告,是我们EHS人的拿手好戏。但要写一份“让各方都满意”的报告,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数据、证据的支撑。

 

       小编整理了一下,提示大家:

 

          1、哪些企业需要建立台账制度?

 

          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均需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即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建议尽早建立台账制度,便于将来申报排污许可证及加强 内部环境管理。

 

          2、台账按照什么标准实施?

 

          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按照行业技术规范执行,如石油,造纸等;

 

          无行业技术规范的,请照本HJ 944来!行业涉及通用工序的,执行通用工序技术规范;

 

          《总则》对台账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记录内容和记录保存等做了明确的要求。

 

          “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认真看看,这一规范中的具体要求真的很具体,很细。一个不熟悉公司的生产与设备的环保工程师,抓紧时间了解生产吧,否则,这份报告写不出来呀。

 

          仔细看,举个例子:要对“一般时段和特殊时段分别进行记录和合规判定”:

 

       一般时段的废气、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应按季度分别填报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无组织排放(如有)、火炬源等其他排放情形(如有)合计许可排放量、实际排放量、是否超标及超标原因;其中排放口编号可自动生成,第一、二、三季度实际排放量可从季报中自动获取,排污单位仅需填报第四季度实际排放量,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全年排放量。

 

          特殊时段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和冬季污染防控分别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日期、废气类型、排放口编号/设施编号、污染物、许可日排放量、实际日排放量、许可月排放量、实际月排放量等。对于排污许可证中有日排放量限值要求的,填写许可日排放量和实际日排放量,有月排放量限值要求的,填写许可月排放量和实际月排放量;

 

          对于排放浓度或排放量超标的,记录具体日期、时间、机组编号、超标污染物种类、实际排放浓度、超标原因等,是对排放浓度或者排放量超标情况的汇总统计。

 

          对于点火开炉、启(停)机、大修检修等非正常工况,应汇总报告周期内非正常工况发生的原因、次数、起止时间及防治措施等,并分别说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并分析达标情况。可进行达标判定豁免的,也应进行相应的说明。

 

          记录报告周期内实际排放量与生产负荷之间的关系,可通过推算反映满负荷情况下的实际排放量情况。

 

       EHS.CN小编:我晕!这些要求,必须与生产相结合,不仅要有足够的数据,还必须关联到生产,关联到不同生产的情况与监测数据和排放数据。关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我们就不多谈了,找份HJ944-2018来看看,就知道。

 

小结:自证合规,从严格到严谨

       环保督察,是被要求,被督察,甚至被处罚!

 

       这里我们少了一个主语,谁在做督察?谁是那个被动的角色?

 

       我们可以自我督察一下吗?自我要求,自我检查,自我督察,自证清白!

 

       如果我们没有底,不了解要求,被督察时,我们会害怕!——要有自己的法律法规库,要有自己的核查表!

 

       如果我们没有底,没有相关的数据的资料,被督察时,我们会担心!——要有自己的内部的核查机制,要有自己的发现问题的手段,要确保问题能够被发现!

 

       如果我们没有底,不能做到严谨,不能跟进新颁法规的要求,被督察时,我们还是会不安!——要严格,要严谨,要经得起检查,无论是谁。

 

       做到上述要求,即使没有机制,没有人,没有足够高的级别和资源,没有相应的能力与保障系统,我们还是能做到合规!环保,正在转变!企业,要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