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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南京市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公示

南京市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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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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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12-22生效日期:2021-12-22

  南京市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江苏省大气办《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经企业申报和区级初审,拟同意165家企业为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第一批)。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纳入公示的企业要切实履行标杆示范企业的责任,在秋冬季(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水平。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时,要严格控制国Ⅴ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进出厂。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njhbjwkc@163.com。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南京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工业企业名单12.22(公示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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