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韶关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已失效)

韶关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已失效)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韶府规〔2022〕1 号

颁布部门:韶关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交通安全

颁布日期:2022-01-14生效日期:2022-03-01

备注:本法规试行三年。

  《韶关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22〕1号)已经2022年1月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 178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三年。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韶关军民合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韶关市农村消防条例
韶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告
韶关市节能减排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韶关市残疾人就业办法
韶关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已失效)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20年修订)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20年修订)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