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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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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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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深应急〔2022〕122号

颁布部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2-06-20生效日期:2022-06-20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机构:

  为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方便广大机构及考生做好考试准备,现就2022年下半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种

  (一)电工作业,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其中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仅受理复审换证);

  (二)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三)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四)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二、考试类别

  (一)初训: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

  (二)复审换证: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的特种作业持证人员。

  三、考试科目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均采取百分制,8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实际操作考试采取操作和口述方式。

  (一)特种作业人员初训考试,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进行,分四个实操科目。

  (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考试,仅考理论知识考试一个科目。

  四、考试题型及考试标准

  (一)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

  (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统一实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修)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2)。

  五、考期安排


  请各安全培训机构及考生严格按照考期安排报名考试。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考试申请及依据。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30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相关培训机构应在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关课程(学时)后,方可提出考试申请(报名考试),考试申请需由培训机构在报考截止日期前通过“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提交。

  (二)培训机构信息。培训机构信息可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培训信息”栏目及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考试服务”栏目查询。

  (三)准考证打印。考生收到培训机构通知或手机短信通知后,可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考试查询”栏目,自助打印准考证。

  (四)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指引前往考试地点,按时参加考试。

  (五)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业务窗口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2078号安全教育基地7楼,咨询电话:0755-23481891。

  (六)如遇特殊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将适时调整考试安排,具体调整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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