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吉能规划联〔2023〕233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3-08-11生效日期:2023-08-11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5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焊接与热切割动火作业六条禁令的通告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4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2025年修订)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2023年修订)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