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湖北省安全工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工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安全工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3-09-05生效日期:2023-09-0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湖北省申报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高级(正、副高)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条件,拟申报参加2023年全省安全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未在2021年、2022年获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审情况。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报名参加测试。

  根据“考评一致”原则,只接受省职改办《关于公布我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7号)明确评审范围人员报名。

  二、测试内容和方式

  测试内容:评审对象所从事安全工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等。

  测试方式:笔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采用网上填报资料和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8:30—10月8日17:00。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及报名的人员无法后期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进行资料填报。

  (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9月12日9:00—10月9日17:00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关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yjt.hubei.gov.cn/fbjd/tzgg/)。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统一登录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基本流程为“个人注册--信息填报--报名确认--情况登记下载--相关材料和情况登记表上传--网上资格审核--下载准考证--报名完成,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报名程序后,方可参加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1.注册并填报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访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点击首页“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选择“申报系统入口”,注册并填报信息。

  2.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上传本人近半年来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

  3.完成注册报名后,打印《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主管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盖章),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电子扫描件及其他材料至网上系统审核。

  (二)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图片;

  2.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图片;

  3.上传本人任现职资格证书原件图片;

  4.上传1篇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图片(A4纸,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对照版;

  5.上传本人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图片(A4纸),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2021、2022年度本人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工作业绩及年度评价等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材料原件图片。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在上传资料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点击“请求撤回”,退回后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审核后不可撤回信息。

  2.本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报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3.实行网上报名审核,不需要另行报送纸质下料,请申报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上传材料须经用人单位、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盖章以确保真实性。

  4.上传材料确保盖章且清晰完整,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申报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yjt.hubei.gov.cn/fbjd/tzgg/)。考生于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

  六、测试结果及使用

  1.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本次水平能力测试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批备案。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可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查询,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起算,有效期三年。

  2.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3.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必须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级别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七、测试相关要求

  1.参加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通知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初审时,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合格后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合格成绩。

  3.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受到警告、记过及党纪处分(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或年度考核(年度评价)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不予受理报名。

  八、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8楼815室。

  电话:027-87811410、87815817

  湖北省安全工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同地区相关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5年本)》的通知
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名单”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分类分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已被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关于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情形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