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陕安委办〔2023〕145号

颁布部门: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3-09-21生效日期:2023-09-21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陕和省属有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外包作业过程安全管控,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扭转当前外包作业事故易发多发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安委办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一、发包单位必须审查承包单位的相应资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关键岗位人员、主要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不得将外包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

  二、发包单位必须将安全措施费列入项目概算,并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承包单位必须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使用,不得将安全生产资金挪作他用。

  三、发包单位必须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发包单位必须对多个承包单位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五、发包单位必须向承包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安全作业条件不达标、无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严禁组织作业。

  六、发包单位必须加强对外包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检查、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七、发包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对安全风险较大、存在危险作业、需要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八、发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等情况开展考核奖惩。

  九、承包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项目,不得转包其承接的外包项目。

  十、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承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十一、承包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作业,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十二、承包单位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价,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动火、爆破、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十三、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交底,并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及交底。

  十四、承包单位进入危险区域或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并接受发包单位的现场监督。

  十五、承包单位必须在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六、承包单位必须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十七、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同地区相关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25年修订)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已被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20年修订)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