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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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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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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盐政发〔2024〕16号

颁布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4-07-01生效日期:2024-07-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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