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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上半年污染减排核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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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8-06-10生效日期:1900-01-01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上半年污染减排核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局:

  鉴于去年国家于7月上旬到我省核查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为做好今年环境保护部对我省污染减排半年核查的迎检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污染减排核查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的这次核查是对我省今年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的一次验收,核查的结果关系到我省今年减排任务能否完成,也是考核各地区今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提前做好迎接核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各地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列入2008年减排计划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减排项目要落实责任人,确保核查期间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做好核查基础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省关于污染减排工作的要求,准备好核查材料、核算依据及附属材料,并形成规范化的档案资料。

  省环保局决定对各地区上半年污染减排结果提前进行自查,请各地区环保部门负责减排的人员于6月24日-25日携带本地减排档案资料到省环保局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炎焱电话:0431-88906223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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