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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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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新政办[ 2009 ] 139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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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8-19生效日期:1900-01-01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 2009 ] 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认真抓好2009年我市的小麦良种补贴工作,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夺取明年夏粮丰产丰收,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种植〔2009〕36号)和8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全省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制定了《新乡市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新乡市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小麦是我市第一大优势粮食作物,对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非凡。特别是2009年夏粮生产能够在多年未遇的特大干旱年份再夺丰收、实现产量和质量的同步提高,实施小麦良种补贴统一供种,夯实麦播基础,提高麦播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2009年我市小麦良种补贴任务为517.265万亩,补贴资金5172.65万元。为实施好今年的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推动全市小麦生产再上新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提高效益为出发点,以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为总目标,对全市农民(农场职工)种植的小麦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加速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积极建立良种补贴核心技术示范区,树立高产典型,展示新优品种,扩大辐射带动;加快推进全市小麦品种优质化、种植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布局区域化和经营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小麦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促进统一供种和区域连片种植、统一深耕和秸秆还田、统一拌种和精量播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收“五统一”增产技术措施的落实,从而使小麦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品质进一步优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市小麦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项目区按照优质专用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各项目县(市)、区要根据省农业厅确定的小麦主导品种,也可兼顾当地特殊生态条件和群众种植习惯,另外选用几个特殊品种。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确定后,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向种植农户广泛的宣传与推荐,积极引导农民扩大种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补贴范围:2009年我市小麦良种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市8个县(市)和凤泉区、牧野区、红旗区、卫滨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西工区。
  补贴对象:生产中种植小麦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补贴标准:每亩10元。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科学选择补贴方式。2009年我市小麦良种补贴方式仍维持去年的方法。在具体补贴方式上不搞“一刀切”,可以采取种子售价折扣补贴方式,也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确定采取种子售价折扣补贴方式的,进行全市公开招标,实行统一供种。小麦良种实际出售价应在中标价格基础上,根据每亩小麦良种补贴金额和标准用种量实行售价折扣,购种农民按折扣以后的价格付种子款。同时供种单位登记销售折扣清册(小麦良种种植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以备财政报账。
  确定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的,要严把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有效作用。二是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三是有利于推广普及优良品种,实行良种良法相配套。由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组织所属各乡镇财政所,依据农业部门核定的良种种植清册,通过“一折通”(“一卡通”)直接向种植农户(农场职工)兑现良种补贴资金。乡镇财政部门按照种植清册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的,要求在9月底以前兑现到农户手中。
  (二)严格核定补贴面积。认真核定补贴面积是实施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重要前提。各县(市)、区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核实上报的原则,全面落实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认真编制小麦良种补贴种植清册。各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建档备案,确定采取种子售价折扣方式的,要及时将本县(市)、区补贴面积和品种及要求上报市农业、财政部门。
  (三)依法规范进行良种招标采购。2009年采取种子售价折扣补贴方式的县(市)、区,仍维持2008年公开招投标统一供种的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农种植〔2007〕31号)规定和要求,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共同组织开展招标工作,本着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种子质量和配套服务,保证成本较低和质量效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严格招标程序、严格招标条件,重点抓实抓好规范程序、信息公开、种子价格、种子质量监管、供种入村到户、工作纪律、全程督导等关键环节,确保招标供种企业和统一供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供种企业负责将所供应的种子到村入户,同时做好配套栽培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四)按时拨付补贴资金。实行小麦良种补贴招标统一供种方式的,县(市)、区财政按招标确定的中标价和供种量预拨付给中标供种单位70%的补贴资金;在小麦播种结束、正常出苗后,根据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种植清册和农业部门确认的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项目县(市)、区良种补贴预拨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凡最后出现小麦良种补贴面积增加的,必须由县(市)、区财政、农业局联合行文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局做出专题说明,并申请追加补贴资金。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县(市)、区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有品种种植区域图、乡有落实汇总表,村有分户种植清册。要做到工作有月历,资金有台帐。村级分户种植清册要一式三份,分别用于行政公示、建档备查和财政报账。要尽快建立健全良种补贴工作档案,保持农业统计数据的连续性。财政部门要根据种植清册(农户购种、领取补贴资金签字)、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供种合同等材料进行报账,同时做好基础档案的留存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都要成立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领导牵头,农业、财政、发改委、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总结交流等。同时,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小麦节本增效综合栽培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宣传与技术指导服务等项工作。确保把优良的种子及时供销到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配套技术及时指导到田。
  (二)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发动。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采取县电视台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促成项目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涌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等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管。供种企业要对供种质量负全责。为确保供种质量,供种企业应按照就近检测的原则,主动按检验批次送样(每2.5万公斤取1个样)到供种所在地具备资质条件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由检测单位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供种,受检率应达到100%。市、县种子管理部门对中标供种企业所供应的种子随机抽检,以验证供种企业提供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凡发现不合格的种子,及时通知供种企业停止供种,严禁不合格种子下地,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四)搞好技术指导,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坚持“服务跟着种子走”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民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认真抓好项目区技术培训与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各种途径,争取达到项目区家家都有明白人,户户都有明白纸,切实把关键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抓好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围绕农业部提出的高产目标和工作要求,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抓好指挥田,办好示范方,引导广大种粮农民用良种、配良法,科学管理,优质高产。
  (五)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良种种植清册、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市、县农业、财政、发改、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维护好广大种植农户的切实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四要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都要安排良种补贴项目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配套核心技术示范、高产攻关创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五要认真落实“十不准”制度:在补贴面积上不准虚报,不准漏报,不准降低补贴标准;在招投标上不准对企业吃、拿、卡、要,不准以不合理名义收取企业的任何费用,不准暗箱操作,不准搞地方保护主义;在资金使用上不准挪用,不准挤占;在供种上不准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等。
  (六)搞好部门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项目实施工作作为落实中央惠农政策、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全程服务。
  附件:1.新乡市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9年河南省小麦良种补贴种植清册(样表)
     3.小麦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样表)

附件1
  新乡市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晓然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贾祥聚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聂 聚 市农业局局长
      熊西庆 市财政局局长
      谢茹庆 市发改委副主任
      闫跃平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曹存义 市农业局调研员
      张新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胜利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何 洪 市农业局纪检书记
      李照河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赵启学 市农科院副院长
      徐宝纪 市发改委价格科科长
      李文静 市审计局农业科科长
      刘金辉 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正科级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检查组、专家技术服务组。
  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聂聚
  副主任:曹存义 张新民
  成 员:杨胜利 何 洪 李照河 王小兴 王德发 李 璐专家
  技术服务组成员:
  组 长:杨胜利
  副组长:李照河
  成 员:杨永光 李春喜 高山松 赵宗武 马玉霞 张麦生 冯之杰 成立群 李 璐 张宗敏
  督导检查组人员:
  组 长:何洪
  副组长:刘金辉
  成 员:王长顺 李爱民 王德发
  办公室设电话:2851023;专家技术服务组电话:2851025,督导检查组电话:2851015。

附件:
新政办(2009)139号附件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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