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文[ 2009 ] 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巩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新政〔2008〕3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现就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抓住国家扩内需促增长的发展机遇,以林业生态市建设为首要任务,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林和科技兴林,强化基础建设,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现代林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森林资源培育目标。完成造林35.9419万亩,其中生态工程28.7519万亩,产业工程7.19万亩。生态工程主要包括山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8.2万亩,生态能源林工程1.4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5.2988万亩,防沙治沙工程5.1275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4.2536万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建设工程0.35万亩,村镇绿化工程4.122万亩。产业工程包括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建设工程2.76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3.24万亩,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工程1.19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0.4413万亩,主要包括中幼林抚育10.0313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0.41万亩。完成林业育苗1.6万亩;人工造林精品率达到40%以上;林业总产值年增长20%。完成1个林业生态县创建任务。 (三)森林资源保护目标。全年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发生后能及时查处,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同志批办案件全部按时查处。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在90%以上;林权证发放率达到85%以上,其中退耕还林发证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公路“三乱”案件,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6‰,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做好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相关工作,完成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根据年度商品材采伐限额实际执行情况,按比例足额上缴省级和市级育林基金。 二、以开展大绿化活动为契机,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载体,强力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 (一)巩固扩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把城市森林建设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现代林业发展整体规划,继续强力推进,不断创新,进一步推动森林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森林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工作。严格按照《新乡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现代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继续抓好资源培育工作;建立健全森林城市建设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森林城市建设的经营管理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森林城市建设机制。二是加强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森林植被建设。在生态园、游园、公园、干道、水系、社区、工厂、学校等绿化建设中,采取多种多样的绿化模式,加大乔木栽植数量,实现树种的多元化,建设近自然的生态体系,提高城市森林建设的自然度。三是加强农村绿化建设。搞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搞好“三网”空档和森林植被薄弱区域的造林绿化工作,增加森林面积,增加树种的多样性,改善平原农区树种结构单一现象。加强黄河故道万亩刺槐林的保护,搞好刺槐林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工作。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落实管护措施。强化森林植被的经营管理,提高森林质量。四是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进一步围绕“精彩南太行、激情黄河湾”两大生态文化主体,建设新乡特色的森林文化品牌、生态文化品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知识科普教育基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二)大力推进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认真总结3年来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实践和经验,明确新形势下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建设水平。2009年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主要以南部农林生态区和中部休闲观光区为重点,加快农田林网、道路绿化、村镇绿化、果品基地和中部休闲观光区各项工程的完善和建设,提升核心区道路建设、水系管网、环境整治的承载能力。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及发改委、财政、林业、交通、土地、环保、水利、电力、公路等部门,要按照2009年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加大造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使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成效更加彰显。 (三)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县、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已建成林业生态县的延津县、获嘉县、原阳县,要继续做好巩固完善工作,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县建设水平,确保建设成效。其他县市要根据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县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目标,加大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确保2009年全市完成1—2个林业生态县创建任务。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兴办的10件实事之一,是新乡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各县(市)、区要在认真总结第一批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村镇为基础,以农户为单元,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不断加强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完成第二批1335个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形成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具佳的村镇植被生态系统,形成家居环境、村庄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四)继续抓好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山区水源涵养林工程、水土保持林工程、生态能源林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等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豫政〔2007〕81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新政〔2008〕3号)的设计标准、技术要求,真正做到规划、设计、施工相一致,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山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工程要以生态重点区域为主,提高其生态防护功能。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要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农田林网的完善和提高,注重加大针阔及乔灌结合的林带比例,逐步建立起比较稳固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提高其综合防护功能。防沙治沙工程要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的原则,凡宜林沙荒地全部营造防风固沙林,沙化耕地营造小网格农田林网和林粮间作。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要注重绿化景观与廊道级别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于一体。 (五)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和日本政府贷款造林工程。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任务5万亩,其中配套荒山荒地造林3.3万亩,封山育林1.7万亩。包括辉县市1.1万亩;卫辉市1.8万亩;原阳县0.5万亩;延津县0.6万亩;封丘县0.3万亩;长垣县0.4万亩;凤泉区0.3万亩。各工程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这个核心,狠抓政策落实和工作质量两个关键,突出补植抚育、配套措施、工程管理三个重点,确保“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日本政府贷款造林工程任务7.01万亩,涉及延津、封丘、长垣、原阳、获嘉、辉县六个县(市),各项目区要根据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日本政府贷款河南省造林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林项〔2007〕5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日本政府贷款河南省造林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债〔2007〕20号),规范项目操作程序,签订好转贷协议、造林合同、资金借款合同,落实项目管理机构和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提高项目建设成效,真正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 (六)继续抓好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抓紧完成新乡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监测中心、新乡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乡市太行山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新乡市森林资源管理信息中心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并投入使用。尽快启动新乡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救护中心、太行山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新乡管理处和新乡市森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建设工程。积极争取活立木交易市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 (七)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实现义务植树的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时间常年化。鼓励和倡导认管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植纪念树、造纪念林、“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多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使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八)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健全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围绕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推广林木新品种、林业新技术、营造林新模式,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全年引进林木新品种3个,推广林业新技术3项,培训林农1万人次。做好新乡市林业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完成制订林业技术标准1项。针对林改后林业发展的新格局和林业经营实体多元化的特点,建立适应林改形势的科技支撑政策体系,制定科技服务林改活动方案,启动“百村千户林业科技示范”工程,为广大林农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经济、政策、信息等服务。计划3年内,在全市建设1个科技示范县、10个林业科技示范区、100个科技示范村和1000个科技示范户,辉县、原阳、获嘉等林改重点县林农培训率达到60%以上。 (九)加大林业项目支撑力度。抓住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新机遇,做好国家级、省级无偿投资林业项目的争取工作,积极争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资金。特别是要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农业综合开发、环城防护林、农田林网、黄河北岸防护林带、林纸一体化原料林基地、自然保护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项目争取工作。依托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绿化模范市、林业生态县、森林公园平台,积极整合本地林业资源,制定招商引资方案,把林业招商引资纳入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中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三、着力搞好四个统筹,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统筹城乡林业建设,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的新发展。 统筹城乡林业发展,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林业差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一是抓好城乡结合部绿化。加强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完成环城生态防护林、大外环绿化任务,搞好“三网”绿化的补植补造工作,以济东高速、大广高速、新长北线和共产主义渠绿化带补植补造为重点,对具备绿化条件的道路都要尽快将行道树和绿化带补栽到位。二是抓好县城建成区绿化和城郊森林建设。完成县城公园、游园绿地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县城绿化水平。八个县市年底都要建成环城生态防护林带,长垣县、辉县市完成城郊森林建设,其他六个县市抓紧启动县城城郊森林建设工程。三是抓好村镇绿化工程建设,完成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大幅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统筹林业一二三产业发展,实现林业生态建设的新跨越。统筹林业一、二、三产业发展,做实第一产业,做强第二产业,做大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一是提升以森林资源培育为主的第一产业水平。重点是组织实施好国家、省、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以六大基地为主的产业工程建设;二是加大以木浆造纸和林产品深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发展力度,建设和催生一批木材加工龙头大户,推进林纸、林板一体化发展。培育封丘金银花、辉县中药材、长垣苗木、获嘉花卉四个标准化交易市场,争创国家级、省级花卉之乡、名特优经济林之乡、林业龙头企业等林产品品牌。三是加快发展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提高辉县白云寺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延津黄河故道省级森林公园、原阳博浪沙省级森林公园、卫辉跑马岭省级森林公园、新乡县古固寨生态园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开发好太行山、黄河沿岸及其故道区的森林旅游资源,把森林公园建设成为保护自然、推进产业化、弘扬生态文化的坚强阵地。 (三)统筹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发展,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新增长。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防治网络体系,积极开展飞机防治森林病虫害工作,完成10万亩飞防任务,确保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6‰,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森林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火源管理,努力提高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全市森林生态安全。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稳定。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认真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做好林权证发放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监测工作。牢固树立兴林富民的理念,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生态旅游业,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林下空间,加强对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蔬菜种植等的开发利用,着力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 (四)统筹林业生态文化与地域文化的发展,实现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突破。生态文化是弘扬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要统筹林业生态文化与历史、人文、自然等地域文化的融合发展。重点是突出抓好以关山、万仙山、白云寺、八里沟、百泉园林等为主的太行山生态文化建设,着力加强与以潞王陵、比干庙、牧野之战、官渡之战、陈桥兵变为重点的历史文化的融合,发扬郑永和、吴金印、张荣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绿化荒山、造福百姓的“太行精神”,大力发展生态游、乡村游和山水游,继续举办槐花节、桃花节、金银花节、玉兰节、连翘节、药交会,开办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纪念碑廊、南太行风景画展、陈庄花卉展、森林绿色食品展,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培育现代生态文化产业,弘扬和传播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形成人文文化、历史文化、自然文化与生态文化的有机结合。 (五)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行动。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深化林业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二是要对前几年林改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和回头看活动,做好整改和完善工作;三是要建立林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林改成效,真正让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实现“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改革目标,提高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四是切实抓好林改配套性改革工作,延津县、原阳县完成林业要素市场建设任务。各地要在依法推进林木林地合理流转上下功夫,制定森林资源流转的具体办法,真正解决“森林资产变现难、流转协议保障难、规模经营操作难,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价格不科学、流转期限不合理”的问题,形成森林资源流转政策体系,使流转权益得到政策保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为建设现代林业、推进农村新一轮改革作出贡献。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态建设的任务、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的肩上,建立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和质量管理考评体系,严格考评,兑现奖惩。一是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3月底前基本完成当年林业生态建设营造林任务;市、县两极财政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比例足额落实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二是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实行省、市、县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强化督导监督,严格检查验收。2009年营造林建设任务全部纳入省、市两级核查范围,5月底前完成县级自查和市级复查,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组织的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和稽查。三是把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与规划实施情况和验收结果挂钩,实行以奖代补,分阶段兑现工程奖励资金,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全部奖励资金。工程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四是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建设效能监察活动,严格奖惩。对高标准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将在下年度的营造林任务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核查结果符合规划要求、达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及时兑现工程奖励资金。对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划要求、达不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削减直至取消工程奖励资金。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任务完成特别差,或造成重大造林质量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广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绿化意识,为建设林业生态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的战略目标,按照生态良好、产业发达、文化繁荣、发展和谐的要求,建设具有较高生产力、社会广泛参与、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林业,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林业。 附件:新乡市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