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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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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9〕125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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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8-09生效日期:1900-01-01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125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九日
  
  
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市区夜宵摊点管理规范、有序,提高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决定对市区夜宵摊点开展相对集中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为目标,坚持“便民、为民、惠民”的原则,按照“相对集中、规范管理”的要求,对市区夜宵摊点开展相对集中管理,努力实现网点设置科学化、经营服务规范化、长效管理制度化,力争把市区夜宵摊点打造成为一道繁荣、安全、卫生、亮丽的城市风景线,推进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规划布局
  (一)网点布局。按照“不扰群众,不碍交通,方便消费,易于配套”的要求,在市区确定8个集中管理网点、约200多家夜宵摊点:
  1.昌安立交桥下东西向约长500米路段(45个摊位);
  2.迎恩门以北约长250米路段(40个摊位);
  3.人民中路原弹力丝厂门前长300米路段(23个摊位);
  4.中兴南路鲁迅中学东侧约长200米路段和城南大道浙化联至万通别克门前人行道200米路段(42个摊位);
  5.延安路环岛转弯处空旷区域(22个摊位);
  6.大龙市场对面情缘龙山南侧人行道空旷区域(18个摊位);
  7.火车站广场车站路南侧空地(6-8个摊位);
  8.城南大桥南岸桥下临河地块(10个摊位,打造精品夜宵摊)。
  (二)网点建设。实现“二通”、“二添”和“一统”。“二通”即根据网点实际情况统一通电、通水,保障经营者的用电和用水需求;“二添”即添建垃圾箱和污水收集器具等卫生设施,添设必要的移动厕所;“一统”即夜宵摊收摊后,统一到指定地点倒放污水。
  (三)摊点设置。摊点设置必须做到“三个基本一致”和“三个基本统一”,即做到帐篷长宽、外形、大小三个基本一致,对餐车餐位摆放、餐桌椅数量及营业时间(22:00-次日凌晨4:00)实行三个基本统一。每个摊点均需配置1顶帐篷、1个灶台(摆在帐篷外)、1个菜蔬展示台、桌子4-5张、每桌椅子4把、1-2个污水桶。
  三、规范经营
  (一)对入场的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签订《网点集中管理条约》和《文明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考核考评机制,形成灵活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规范网点集中管理工作。
  (二)经营者须按相关程序在抽号选位后获取摊点号,取得“一号一证”后方可经营。其摊点内从业人员须持体检健康证上岗。
  (三)网点摊位无偿提供给经营者使用,经营者零成本入场。今后如网点区块用途调整,经营者必须无条件服从规划大局。
  四、工作步骤
  对市区夜宵摊点开展相对集中管理,具体分试点做样和面上推开两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做样。确定昌安立交桥下、迎恩门以北路段和人民中路原弹力丝厂门前路段三处作为集中管理试点,具体工作进度如下:
  1.7月上旬,完成规划定点和摊点布局划线工作;
  2.7月25日前,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和设施购置工作;
  3.7月28日前,完成抽号选位工作;
  4.7月30日前,签订《网点集中管理条约》和《文明规范经营承诺书》;
  5.7月中旬先完成人民中路原弹力丝厂门前路段的试点运营;8月上旬完成昌安立交桥下和迎恩门以北路段等网点建设,组织经营者入场,正式运营。
  (二)面上推开。按照“切合实际、有序推进”的要求,抓紧做好其他5个网点的规划定点、设施建设、抽号选位、签约培训等筹备工作,力争在8月底至9月初全面推开,完成夜宵摊点的相对集中管理工作。
  五、工作分工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本次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点踏看,督促相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指导做好经营者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帐篷的设计制作及有关配套设备的采购租赁及网点布局划线工作,组织实施抽号选位工作;牵头开展常态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夜宵摊点网点综合治安工作;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网点之外夜宵摊点的取缔工作。负责网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和消防应急措施的落实,制订人员应急疏散方案。
  市财政局:负责划拨网点建设和日常管理经费。
  市规划局:负责各网点规划定点工作,将列入规划的夜宵摊点网点进行公示、论证等。
  市建设局:协同相关单位做好管线铺设等市政设施建设方面的配合支持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从业人员身体检查和健康证核发工作;监督检查夜宵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夜宵摊点周边地区噪声、油烟排放的测定和监管。
  绍兴电力局:根据场地情况,组织接入电源(原则上走地下暗线),安装电表控制电源,并做好网点日常用电保障工作。
  市工商局:向经营者开展经营法规和经营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网点之外夜宵摊点及店外占道餐饮的规范与取缔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液化石油气罐、燃气灶具的质量监督监管。
  越城区政府:做好网点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废水污水统一倒放,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网点流动厕所的添置及安放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及维修。
  市水务集团:负责网点自来水的接入,视网点情况按摊位设计布置水龙头并安装水表;负责指定污水统一排放的排污口,协调落实污水的统一倒放。
  市燃气集团:负责对经营者燃气安全使用规范的培训教育,做好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监测。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详见附件)。
  (二)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的正面宣传,争取广大经营者的支持和理解,提高社会认可度和市民知晓率。
  (三)经费保障。市政府每年设立市区夜宵摊点集中管理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摊点的日常管理。市财政按实核拨列入规划定点的8个网点建设和维护经费,先行安排昌安立交桥下、迎恩门以北路段和人民中路原弹力丝厂门前路段3个试点网点的建设维护经费190万元。



附件:
  
绍兴市区夜宵摊点相对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长兴
  副组长:任 勇 市政府
      施久海 市城管执法局
  成 员:叶 根 市公安局
      阮坚勇 市财政局
      金百富 市规划局
      张顺建 市建设局
      邵田田 市卫生局
      王旭波 市环保局
      孙 杨 市城管执法局
      章国庆 市工商局
      童志敏 市质监局
      陈关贤 绍兴电力局
      周克文 市水务集团
      周洁萍 市燃气集团
      章长胜 越城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孙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徐建校、何学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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