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奶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 [2009]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奶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奶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稳定奶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9〕2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促进自治州奶业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乳品生产企业贴息补贴(助)政策,稳定奶业发展 (一)根据乳品生产企业原料奶收购的实际贷款数额和利息发生额(利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利率计息),按照《意见》中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政策,积极为乳品生产企业申请、落实25%的自治区财政贴息。 (二)根据奶粉生产企业新增加的实际奶粉数量,按照《意见》中奶粉储备补助政策,积极为奶粉生产企业申请、落实自治区每吨1000元的奶粉储备补助政策。奶粉生产企业要在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根据生鲜乳销售淡旺的季节性变化,在乳品销售淡季合理调整生产计划,适时加大奶粉生产数量,通过调整产品类型,稳定奶业健康发展。 (三)根据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外销数量,按照《意见》中乳品外销补助政策,积极为乳品生产企业申请、落实自治区外销液态奶每吨补助100元和外销奶粉每吨补助200元的财政补贴政策。乳品生产企业要在抓好乳品外销工作的同时,深入开拓本地乳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乳品消费量。 二、扩大内需,拓宽乳品消费市场 (一)启动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阜康市启动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上述四县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中小学生,按照每人每天1袋、每袋补助1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每袋申请自治区财政补贴0.7元,县市财政补贴0.3元。州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学生(以上年基数为准)饮用奶按照每人每天1袋、每袋补助1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每袋申请自治区财政补助0.7元,乌昌财政补助0.3元。 (二)倡导饮用健康奶。加强宣传,大力提倡全州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市民带头饮用健康奶,引导有实力的大企业和驻昌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倡导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饮用健康奶。 (三)倡导食品中添加乳品。引导和鼓励州内食品加工企业积极研发添加乳品的各类配方产品,在产品中添加生鲜乳或乳制品,提高产品营养成分,拓宽乳品消费渠道。 三、加强监管,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奶源基地监管。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和申报程序,坚持质量第一、安全优先的工作要求,层层把关备案,逐级审核监管,严格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申报、认定。学生饮用奶奶源必须由州境内符合条件的基地供应。加强对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的动态监管,实行能进能出制度,坚决杜绝不达标的牛场纳入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范围。乳品生产企业要加大对奶源基地的培育和投入,建立企业自己的奶站,减少原料奶中间收购环节,与奶农建立直接紧密的双赢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奶业稳定和谐发展。 (二)深入开展奶站规范整顿工作。按照国家《奶业整顿和振兴纲要》(国办发〔2008〕122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奶站规范整顿工作,合理规划奶站布局,严格审查生鲜乳收购站的资质条件,建立良好的牛奶收购秩序。结合国家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推进标准化挤奶站建设,并对奶站的硬件设施、管理制度、卫生防疫、规范运作等进行实地验收,达标的予以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及《生鲜乳准运证》;不达标的限期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2009年10月底前,所有奶站按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部达标。 (三)加强价格监管。认真执行自治区发改部门核定、奶业管理机构发布实施的学生饮用奶价格,对同质、同量、同包装的学生饮用奶实行同一价格,坚决杜绝定点生产企业和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州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奶牛养殖成本、鲜奶收购成本进行调研、测算和预测,综合考虑奶牛饲养成本、原料奶流通费用、淡旺季节生产需求、质量差异情况等因素,确定并定期发布企业原料奶交易和奶站原料奶收购交易参考价,并加强价格监督。 (四)加强饮用奶的运作监管。乳品生产企业是饮用奶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标准的生产规范和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并建档;学校和单位要由专人查验牛奶质量和数量,并进行科学保管,及时发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调控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卫生医疗机构要加强卫生安全检查和管理,制定紧急情况救助预案,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牵头,以企业为主体,各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网络,深入开展乳品生产及质量控制、乳品营养及科学饮用、乳制品科普讲座及公益性广告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稳定奶业发展和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目的、意义。同时,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乳品系列促销活动,特别是“十·一”、“教师节”、“春节”等重要节日,要积极开展让利促销和有奖促销活动,营造良好得社会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奶业稳定发展 自治州加快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州稳定奶业发展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与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促进奶业发展措施的落实。州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州教育局负责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乌昌财政局负责贴息补贴(助)资金的申请、筹集和及时发放;州畜牧兽医局牵头,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财政局配合,负责原料奶质量安全与供应,乳品企业生产原料奶收购数量、奶粉储存计划、外销数量的核实报送等工作,协调并落实贴息、补贴(助)政策;州发改委牵头,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负责原料奶收购价格和学生、市民健康饮用奶、添加使用牛奶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工作;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卫生局配合,负责学生饮用奶和市民健康饮用奶收购、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和卫生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州农业产业化发展局牵头,畜牧、财政、交通部门及企业配合,负责促销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牛奶运输车辆安全运行和“绿色通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出本部门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负责、企业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高效运行机制,推动自治州奶业稳步健康发展。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