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和“10+2”促销系列活动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第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着力拉动内需,扩大消费需求,我市将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并于今冬明春重点组织实施“10+2”促销系列活动(市政府牵头主办2个,市商务局牵头主办3个,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各牵头主办1个大型促销活动),在全市掀起促销活动热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连续几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开展“迎春购物月”活动,是营造喜庆气氛、刺激消费需求、促进全市消费需求稳定增长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迎春购物月”和“10+2”促销系列活动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意义,周密筹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二、丰富内容,注重实效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详见附件1)和“‘10+2’促销系列活动方案”(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和“10+2”促销系列活动取得实效,切实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对“2010 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和“10+2”促销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每个区县至少要向市商务局上报5篇以上当地情况报道(文字和图片)并由市商务局汇总报省商务厅和市政府。各区县要确定一批商贸流通重点联系企业(其中,零售、餐饮企业各3家),收集汇总重点联系企业在“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以及营业额和增幅情况,并按要求的时间分别报送市商务局(详见附件3)。 同时,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将“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和“10+2”促消费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总结分别于2010年1月11日前和2010年2月2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联系人:尹毅、陈斌 ,联系电话: 5510191 、5510192 传真:2209801 ,电子邮箱:29179474@qq.com 附件:1.“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2.“10+2”促销系列活动方案 3. 各区县重点联系企业“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 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附件1 “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一、活动名称: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 二、活动时间:2010年1月-2010年2月下旬。 三、活动主题:繁荣市场,拉动消费,欢乐祥和迎新春。 四、组织机构:为顺利推动“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市政府建立“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负责 “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的安排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秘书长谭豹、市政府副市长戴绍泉为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畜牧局、市灯贸委、市供销社、市地税局、自贡质监局、自贡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自贡电业局、自贡电视台、自贡日报社、高新区管委会及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杨玉康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当地“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市政府于2010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市商务局另行通知)在妙观寺广场举行“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在启动仪式上发布市重点联系的6家大型综合商贸企业的11个大卖场、2户家电企业和3个家电卖场拟开展“名优特新展销”、“添年货、送温暖”、“盐都购物节”等促销活动的相关信息。各区县可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启动仪式。 (二)迎春车展活动。为进一步刺激我市汽车消费,由市政府主办,市商务局和市工商联承办,《中国汽车时尚报》杂志社等单位具体协办,于2010年1月中旬在妙观寺广场举办大型迎春车展。两县和具备条件的区也可主动联系辖区车商,择地举办汽车展销。 (三)社区商业双进工程。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深入开展便民利民促销活动。组织和引导纳入“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的4家菜市场、1户“双百市场工程”示范市场和市级重点改造和建设的菜市场,以整洁的环境、合理的布局、大众化的价格和人性化的设施,为居民提供放心、便利的购菜环境。组织全市社区商业示范企业以及面向社区的现代流通企业深入到已评定的省级和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开展便民促销活动,促进社区消费。 (四)美食节活动。 1.2010年春节期间,由市商务局牵头,在全市选择100家餐饮企业,组织实施“‘百团大战’餐饮月”活动,向广大市民推广盐帮菜精品,提供优质服务和实惠消费。各区县以辖区内知名特色餐饮街为主体,组织和引导餐饮企业根据节日特点,推出适合不同档次、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春节特色的团圆餐宴,突出品牌与特色,满足广大消费者团年、聚会的饮食需求,开拓餐饮市场。 2. 按照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市商务局牵头,在灯会期间组织开展“盐帮菜美食文化节”暨“名小吃”展销评比活动。 (五)组织“名优特新”展销活动。第十六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开幕期间,全市将在东方广场(暂定)举行川南“名优特新”展销活动,主打自贡品牌,同时纳入川南兄弟市州的知名品牌。 (六)年货下乡,农产品进城。组织和引导各类商品市场、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企业和799个标准化农家店,根据大量民工返乡、农村传统消费旺季等特点,加强农家店商品配送,组织适销对路商品,开展针对面向农村市场的年货商品促销活动。 (七)深入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 “农超对接”工作。激活汽车、家电等农村潜在消费需求,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组织和引导纳入我市“农超对接”试点工程的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促进城乡双向流通和产销衔接。 (六)放心过节,安全消费。各区县要组织专门力量,依法加大对肉类、酒类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猪肉的质量监管。加强对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承诺、放心消费等活动,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五、活动要求:“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的承办单位要在2010年1月11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首届购物月全省统一设计的购物月标识、宣传图案进行宣传。参加活动的企业要在启动仪式和展销会上统一悬挂“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白底红字)等宣传横幅。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与交通、工商、公安、消防、安监、城管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确保活动如期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承办单位在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0年2月下旬活动结束后,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将“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的情况书面报送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汇总后报省商务厅和市委、市政府。 附件2 “10+2”促销系列活动方案 名 称 时 间 地 点 主办单位 2009年自贡首届“社会福利”杯美容美发化妆大赛 2009年12月 人人乐广场 市商务局 “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自贡时尚汽车展销 2010年1月 妙观寺广场 市政府 2010年自贡家电大联展 2010年1月 人人乐广场 市商务局 2010年高新区“家庭影院”音响节 2010年1月 人人乐广场 高新区管委会 2010年第二届建材购物节 2010年1月 川南建材市场 大安区政府 2010年沿滩区迎春家电下乡大型展销活动 2010年1月 沿滩文体广场 沿滩区政府 2010年荣县“新农村、新消费”购物节 2010年1月 荣州广场 荣县政府 2010年自流井区春季购物月活动 2010年1月-2月 千盛广场、东方广场 自流井区政府 2010年自贡“名优特新”展销暨“盐帮菜”美食文化节 2010年2月 东方广场 市政府 2010年贡井区迎春购物节 2010年2月 和平广场 贡井区政府 2010年富顺豆花文化节 2010年2月 富顺西湖公园 富顺县政府 2010年自贡“百团大战”餐饮月活动 2010年2月-3月 待定 市商务局 附件3 各区县重点联系企业“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 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 “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哪些促销活动 元旦期间营业额、增幅 春节期间营业额、增幅 “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期间营业额、增幅 注:请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于2010年1月11日前将重点联系企业在“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的促销活动情况、于2010年2月22日前将重点联系企业在2010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营业额和增幅情况、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重点联系企业在“2010四川·自贡迎春购物月”期间的营业额和增幅情况填好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