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0年护农“春雷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0〕 2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10年护农“春雷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鸡西市2010年护农“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全市农民持续增收,努力开创服务“三农”工作新局面,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政府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巩固扩大护农惠农成果,继续开展以农资打假、农业标准化推广、农村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护农“春雷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护农“春雷行动”,使我市农资市场进一步净化,坑农害农问题得以明显解决,涉农物资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显著提高,农资生产、销售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广大农民生命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零配件、农用汽油、柴油产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大型农资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严厉查处流通领域经销的属于强制性标准产品、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许可证产品等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家电(汽摩)下乡”、“建材下乡”质量行活动,严厉打击借“家电(汽摩)和建材下乡”之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障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有效实施。 (二)全面开展对农用物资、加油站的计量监督检查和“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查处种子定量包装、汽车衡、农用汽柴油和乡镇大集计量器具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三)建立受理涉农问题举报、投诉和处理工作长效机制,在每个乡建立一个护农联系点,聘请一名联系人,及时了解农民需要,为农民排忧解难。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全面培育扶持县、乡、村标准化种植示范区、示范点、示范田,全市重点抓好4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4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户,为我市实施50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打下坚实基础;采取帮扶、引导、规范等多项措施,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动作用的农业龙头生产企业实行驻厂服务、跟踪服务和问效服务,培育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带动和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区域化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我市特色农业示范工程取得显著成果。 (五)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质量、标准、计量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名优产品及识假辨假知识的宣传,引导农民正确消费。 (七)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重点对小豆腐坊、小作坊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防止在农村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八)在“春雷行动”期间,向农民提供20项免费检验检测服务: 1.为农民免费检验化肥、农药产品质量; 2.为农民免费检验农用红砖、水泥产品质量; 3.为农民免费检测农资产品的定量包装; 4.为农民免费检定销售自产农产品时所使用的计量器具; 5.为农民免费提供涉农产品标准、技术资料和各类宣传材料; 6.为农民免费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7.为农民免费提供农膜计量检测服务; 8.为农民自办企业免费培训有关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9.为农民自办企业免费制修订产品企业标准; 10.为农民自办企业免费培训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有机认证检查员,并提供认证指导; 11.为农民免费检测在用土地的氮、磷、钾含量; 12.为农民免费提供农药、化肥使用技术; 13.为农民免费检测购买使用的农资产品商品条码; 14.为行政村公共计量服务站免费维护和检定在用的计量器具; 15.为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和乡村卫生所免费检定在用的血压计、血糖仪; 16.为乡镇卫生院免费检定消毒仪器压力表; 17.为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体食堂免费检验使用的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粉质量; 18.为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免费检验在用锅炉; 19.为农村中小学校、敬老院、福利院人员免费检测眼镜质量; 20.免费指导帮助农产品龙头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 四、步骤安排 全市护农“春雷行动”从2010年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一)工作启动阶段(3月15日至3月20日),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部署工作任务,举行启动仪式。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1日至5月2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涉农物资,严肃处理一批违法案件;向农民推广农业标准化知识,指导和规范农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分析总结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对照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查找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服务“三农”工作意见。各地、各部门于5月27日前将“春雷行动”总结报送市护农“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护农“春雷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鸿林(副市长) 副组长:赵忠孝(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春雁(市农委主任) 李秀娟(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农委、公安局、药监局、工商局、畜牧局、农机总站,县(市)、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李秀娟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质监局。联系电话:2396177,电子邮箱:jxzjbgs2396177@163.com,传真2396177。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护农“春雷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行动。质监部门要抽调执法和技术人员,成立质监护农“春雷行动”联合小分队,深入到乡镇村屯、田间地头,开展“执法打假下乡”活动,“送法律法规下乡”活动和“送农业标准下乡”活动。各地及农业、工商、公安、药监、畜牧、宣传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护农“春雷行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在开展“春雷行动”过程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联系,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凝聚力量,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护农机制。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查。要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农民利益的涉及面广、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案件,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信访渠道,把发动农民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春雷行动”全过程;要立足职能,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密案件办理程序,坚持依法行政;要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和层级监督,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等行为,坚决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确保政令畅通;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监管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及时反馈。要切实加强对“春雷行动”的宣传,努力挖掘新闻线索,按时报送和落实宣传报道计划,全力配合电视台工作,共同加强舆论宣传攻势,提高“春雷行动”的社会影响力。要设专人负责“春雷行动”信息报送工作,从3月15日起实行每两日报送一次信息制度,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市“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