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年修订)(已被修订)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年修订)(已被修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644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法律效力:行政法规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13-12-11生效日期:2014-01-01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4年11月10日被《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修订,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3年12月1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版)》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2号修改单)》《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20年修订)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条例
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