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就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出讲话 ,对于《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其中取消环评机构的资质的修改,那么对于环境保护而言,取消环评机构的资质有别的方面的原因吗?环评机构不需要资质会不会乱套?新的环评法对环评机构资质有许可要求,这又如何去理解?本次改革有哪些新的举措?本次将为大家解答本次改革所产生的4个方面的问题。(EHS.CN) 1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的主要原因 在过去,我们的法律要求环境影响评价从审批到监管都要按照一定的要求来执行,但在实践过程中,环境监管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不够,且监管力度不够,就造成了一个项目的环评文件能够审批下来,而事中事后的监管却无法执行的一个状态,所以环评制度变成了一个报告审批制度。 对于这种现象,企业也能够从中了解到,环评审批的是未来的情况,也就因此导致企业轻易地做出一些承诺,不管环保部门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们都承诺在限期内解决。而另一个方面,环评机构为了能够拿到一些项目,在环评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也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也因此出现了,只要出现给某些环评机构做环评报告,这些机构就能保证报告能够被审核通过。 除此之外,有一些环评的内容,也远远超出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授权范围。比如,本应该由投资主管、行业主管或者地方政府审定的一些文件,像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等;本应该由其他部门审核的一些技术工作,像水土保持、水资源配置论证、中水回用等;还有一些内容,包括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土地复垦等问题。上述这些内容,都成为了环评的一些条件。而企业为了能够拿到环评批文,这些条件他们都答应,但实际中要执行起来是相当困难,也就造成了执法的困难。 这些问题的产生,同时也加重了老百姓对于环评的质疑,邻避心态更加的严重。比如,京沈高铁环评造假事件,反而使得老百姓拿环评机构弄虚作假的事情阻挠一些好的项目的开展,使得环评的信誉度更加的降低了。 环评制度过去是想通过规定环评机构的资质来达到保证环评质量的一个目标,而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完全的体现,这就说明了它们环评资质和环评报告的质量并不是直接划等号的。 所以环评机构再好,环评报告写得再好,企业不按照环评审批的要求来做,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跟不上,仅仅靠规定环评机构的资质是不够的。所以本次改革,国务院取消了环评机构的资格认证。 2环评机构不需要资质会不会乱套? 那么,有人就担心,环评机构不需要资质,会不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弄虚作假的现象。面对这个问题,本次改革加强了对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将工作重点从原来的审批到后续的持续跟踪监管。在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第九条规定,环评机构或者环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评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的,出具的环评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29条,第231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文件罪,或者出具重大文件失实罪,定罪处罚。现在,环评人员或者机构出具弄虚作假的环评文件且造成重大的后果,可以根据刑法进行定罪,也就是触犯了刑法。这就是一个监管理念的变化,通过对环评人员或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的责任认定,推动促进环评机构或者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编制环评,而不是通过给环评机构发证来保证质量。 除此之外,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从事环评工作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环评,且任何行政单位、行政机关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从事环评工作的单位。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评的机构。 3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评机构资质有许可要求,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在2016年7月2日,由习总书记签署的,第48号主席令,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于环评法等6部法律的修改决定,这6部法律修改都是同一个主题,即减少许可,而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改,主要是减少了一些许可要求。这也是李克强总理牵头的,放管服改革,许可改革背景下,所产生的。国务院在过去的几年中,取消的许可事项达到了618项,其中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的事项取消了269项,国务院审批中介服务的事项取消了320项,而且国务院牵头3次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的目录,在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就减少了90%,同时在这一次的行政许可改革工作过程中,环保部彻底的清除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样一个过去多年来存在的审批事项。 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9条,仍旧是规定,接受委托为环评服务的技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保部门的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并且要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的范围从事环评服务。尽管,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后,环评机构的资质是取消了,但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之前修改的,而修改主题就是减少行政许可,例如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全部改为备案,再比如水土保持许可是环评许可的前置,或者环评许可是其他许可的前置,这些互为前置的许可也都取消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0条也有对环评机构资质的相关要求,这些都是在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出台之前就有的相关规定,而当时环评法修改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在总理的组织和拍板下,彻底的取消掉了。所以在下一步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环评资质审批的相关规定,也应当会得到修改。 4本次改革还有哪些新的举措? 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第9条第三款规定,环评评估不得再收费,这是新增内容。环保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的报告书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且承担相应的费用,技术机构应当对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收取费用,则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处所收费用1-3倍的罚款,这是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4条。 |
路过 |
4
雷人 |
握手 |
鲜花 |
鸡蛋 |
最新评论
http://www.cuqxxd.cn
http://www.scsytp.cn
http://www.jrvfhv.cn
http://www.vdxzzl.cn
http://www.ncojna.cn
http://www.bzfbld.cn
http://www.mpiaxw.cn
http://www.bvxnrn.cn
http://www.twmhkn.cn
http://www.bocuua.cn
http://www.mboukp.cn
http://www.vyjwob.cn
http://www.qrgocf.cn
http://www.nchark.cn
http://www.mxxewo.cn
http://www.ksekvj.cn
http://www.zhxdvp.cn
http://www.icjvmh.cn
http://www.tyilzd.cn
http://www.lsiyse.cn
http://www.spdmhc.cn
http://www.xvbwhz.cn
http://www.ezkttv.cn
http://www.gmoptq.cn
http://www.rdrhzr.cn
http://www.bdhplx.cn
http://www.nnhdpv.cn
查看全部评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