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张家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张家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张人社发〔2017〕37号

颁布部门: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17-06-30生效日期:2017-06-30

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4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规〔2017〕3号)精神,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820元调整为1940元。

  2.调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5.5元/小时调整为17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我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各镇(区)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苏州市重点排水户名录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活性炭吸附治理有机废气相关要求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熟市地震应急预案》《常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常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延长《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重庆市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河池市天然优质饮用水资源保护条例
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
同行业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白皮书》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关于印发《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延长《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