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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苯酚》(2020年版)及其技术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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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0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水污染

颁布日期:2020-12-23生效日期:2020-12-23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70号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苯酚》(2020年版)及其技术报告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安全,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苯酚》(2020年版)及其技术报告。基准内容及其技术报告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业务工作/法规标准/环境基准管理”栏目下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苯酚(2020年版)

     2.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技术报告—苯酚(2020年版)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苯酚(2020年版)


  [1] 对95%的中国淡水水生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急性有害效应的水体中苯酚最大浓度(以任何1小时的算术平均浓度计)。

  [2] 对95%的中国淡水水生生物及其生态功能不产生慢性有害效应的水体中苯酚最大浓度(以连续4个自然日的日均浓度的算术平均浓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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