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应急局关于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的通知

市应急局关于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1-03-19生效日期:2021-03-19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2021年2月26日16时19分左右,位于湖北省于仙桃市西流河化工园区的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物精制车间复产复工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2月27日21时30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粘胶长丝生产过程中突然停电,造成排风设备停止工作。23时10分左右,新原液车间员工在恢复供电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中毒。3月6日10时30分左右,我市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分厂在更换传送带过程中,1名员工头部受伤,送往第五中心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15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名石化乙烯分部顺丁橡胶生产装置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政治站位不高,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淡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集中攻坚之年,在此关键时期,市应急局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函。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逐条逐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四铁”、“六必”要求,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绝不姑息纵容。

  附件:安全警示提醒函

  2021年3月19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2025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宿迁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
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贺州市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
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重庆市2024年度、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钢铁、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和单位产品产生强度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宿迁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
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安全月活动-消除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