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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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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宁应急〔2021〕150号

颁布部门:西宁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12-27生效日期:2021-12-27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相关文件,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对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等3类主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整治。

  (一)考试机构和考试点

  1.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的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制定考试计划,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情况。

  4.是否存在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

  5.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的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

  1.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的情况。

  2.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

  3.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以下简称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取得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安全培训机构

  1.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专(兼)职师资力量不足、固定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不满足要求等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档案不规范甚至档案造假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的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改(2021年12月—2022年3月)。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安全培训机构要对照重点整改内容,全面核查2019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自查自改完成后要形成自查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学习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体系的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落实整改。

  (二)执法检查(2022年4月—7月)。根据我市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加强对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以及市州专项整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考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2022年9月)。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举措,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2年9月15日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的好坏,培训水平和质量高低,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重要影响。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提高对安全培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责任,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把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执法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整治不断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菅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要坚决取缔。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政策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省市州应急管理部门的网站举报窗口等,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对举报信息要及时核查处理。

  (四)加强工作统筹,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企业数量大,时间跨度比较长,各县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务求整治成效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培训考试制度体系,规范考试管理,强化基础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安全培训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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