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危化品重点县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全国“两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危化品重点县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全国“两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

颁布日期:2022-02-25生效日期:2022-02-2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协调组关于组织重点县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视频会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溯源整改。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包括不带储存经营企业、加油站)参照《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见附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溯源整改,建立台帐清单备查。非重点县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涉化学反应的化工企业参照执行,硝酸铵、硝化、氟化、光气、有机硅、多晶硅等细分领域结合应急部已制定的检查清单表一并进行,自查时间于3月4日前完成。

  二、强化特殊时段安全监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全国“两会”安全督导检查一并组织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复查(附件清单范围内),市级部门做好统筹,落实企业联系人制度相关要求,避免多头、重复检查,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省厅对各地检查复查情况将进行督导。复查突出检查企业方案制定、方案执行是否存在应付走形式的问题,复查在全国“两会”结束前完成(涉化学反应的化工企业复查可延后)。

  三、强化总结提升闭环工作。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企业自查、复查情况于“两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监管处。信息报送如下数据不可缺失:全市(州)自查危化品企业总数(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数、使用企业数)和一般化工企业数;辖区重点县数,重点县企业数(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数、使用企业数)。危化品企业自查隐患问题个数(重大危险源个数);复查危化品企业总数、重点县危化品企业数(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数、使用企业数)及新发现隐患个数(重大危险源个数)。

  附件: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5年本)》的通知
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美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名单”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药品生产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分类分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