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全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2022年第5期)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汛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附件:2022年全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控预警(2022年第5期)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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