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宁机场: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安委会将把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要举一反三,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深刻汲取近期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特点,全面开展各专业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三、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南安委办〔2022〕41号),立即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大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专项治理工作合力,严密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