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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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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

颁布日期:2025-02-28生效日期:2025-02-28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接连发生火情,暴露出个别企业项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为切实强化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消防责任

  全国“两会”临近,确保安全稳定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打好应对处置的“主动仗”。要树牢底线思维,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三员联动”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主管部门包保督导、企业项目明确责任;要落实专职安全员“五要五必须”规定,每日巡查到边到位,隐患问题每日清零。

  二、聚焦工作重点,抓好火灾防控

  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5〕8 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要求,重点抓好七方面措施:

  (一)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灭火、逃生专项演练,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强化临时用房管理。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要符合规范要求;临时用房采用A级不燃材料搭建,临时用房设置的层数、面积、疏散走道的宽度、疏散门(窗)的宽度、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按照规定设置;宿舍设置逃生杆、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球)、吸烟区,张贴禁止烟火标识;临时用房禁止停放电动车;办公室管理责任到人、上墙公示;宿舍设置吸烟区,宿舍内禁烟;宿舍使用安全电压,禁止使用电饭锅、电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开关、插座、灯具等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要求;食堂使用电炊具做饭;宿舍安排专人值班,在住宿人员离开宿舍后定期进行巡查。

  (三)强化临时消防设施配置。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泵应采用专门消防配电线路,施工现场应急照明符合规范要求。

  (四)强化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及时处理或有效防护;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不得在在建建筑内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及时清理。

  (五)强化火、电、气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项目经理实施审批,动火作业落实专人现场监护,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和接火斗(接火盘);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有效,气瓶运输、存放、使用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密目网、安全平网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阻燃性能的安全网;施工现场设置吸烟区,吸烟区外禁烟。

  (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有限空间、密闭空间等施工作业场所要保持良好排烟通风,配备火灾自救逃生面罩,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禁止盲目作业。

  (七)强化应急管理。严格编制消防应急预案,按要求组建项目本级应急救援分队,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各类人员掌握“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使用方法、懂逃生技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严格实行项目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三、强化执法检查,落实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复工检查重点之一,对消防设施未配备、消防隐患未整改的项目不得复工。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组织一次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围绕“七方面措施”要求,查责任落实、查隐患问题、查闭环整改,对发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各区市要结合《关于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24〕26号)要求,于2025年3月13日前报送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3月13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材料格式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钱青  联系电话:8506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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