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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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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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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川办规〔2025〕4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固体废弃物类

颁布日期:2025-04-22生效日期:2025-04-22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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