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7”政策文件要求,积极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社会氛围,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为依据,以提高社会防范火灾整体能力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大力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传授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构建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作配合、媒体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职责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职责,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贯彻“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方针,明确消防宣传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部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应组织引导新闻媒体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典型经验和安全知识等宣传报道,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社会工作部门要将消防宣传作为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指导志愿者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志愿活动;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培训考核内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内容;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课堂教学以及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公安部门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有关单位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技工学校教育等内容;文旅部门要积极创作消防科普文艺作品,开展文化惠民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指导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影剧院等场所加强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利用公交设施、户外广告、电梯广告和LED屏等载体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教育,在小区、城市主干道、城乡接合部、人员密集场所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阵地,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单位利用各类载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消防救援经费管理办法,支持消防宣传工作开展。
(三)单位职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地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平安敲门”“平安进群”活动,落实消防安全“面对面”宣讲和“点对点”提示。
(二)加强重点群体消防安全普及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日”“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教育活动,举行无脚本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弱势群体教育,对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实行结对帮扶,开展空巢失智独居老人“一对一”上门提醒服务;深化务工人员教育,落实“岗前5分钟”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组织制冷设备安装、操作、维修、焊接、切割等高风险特殊工种人员开展专项教育和演练。
(三)开展消防安全进党政机关活动。各地要将消防培训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课程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本系统业务培训日常课程,通过专题讲座、案例警示、实操实训等方式,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行业从业人员消防责任意识和应急决策能力。
(四)组织重点场所负责人集中轮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区域性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制发培训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切实提升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职必训、定期培训、岗前提醒”制度,依法组织全员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懂火灾危害,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基本技能,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五)拓宽消防安全媒体宣传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运用短视频平台、政务新媒体制作消防安全科普内容,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通信服务运营商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利用乡镇(街道)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商业LED屏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
(六)发起多种形式消防志愿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培育和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联合社区、学校、公益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与专业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在“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志愿服务项目,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营造全民消防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解决本行业领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问题。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为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馆、消防服务站以及制作消防宣传产品、组织消防志愿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