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黑河、绥芬河片区管理委员会: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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