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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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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令2009年第163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8-21生效日期:2009-08-2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政府令第16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1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葛红林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1.09zfl161-163
http://www.chengdu.gov.cn/uploadfiles/07030202090101/2009831555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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