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和《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苏交质[2004]14号 各市交通局,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厅公路局、航道局,省高指、大桥指、苏通桥指,省高管中心,南京三桥指: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行为,省交通厅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和《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制度》针对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建设及从业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规定》明确了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责和主要开展的工作。两个规范性文件经过了近半年的酝酿,共征求了22家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书面意见并共同进行了讨论。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建设管理人员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做好安全工作,自觉遵守保障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的各项法规和措施,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力争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使我省交通工程建设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 附件:1、《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2、《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