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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2009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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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黔府办发 〔2009〕 81号

颁布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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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8-11生效日期:1900-01-01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2009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 〔2009〕 8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09年烟叶收购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烟叶收购目标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合同收购,严格执行国家计划
  维护烟叶计划的严肃性是确保烟农持续增收、财政稳定增长、烟叶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地要始终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严格按照全省653.4万担(其中,出口备货76万担)计划组织烟叶收购,要把烟叶收购作为“防过热、保任务”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计划观念,落实责任制,对合同内烟叶应收尽收,严禁无合同、超合同、跨辖区收购。各地要以县为单位认真做好灾情核实和临田估产工作,县际间确因丰歉原因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必须按照省级烟草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确保全省烟叶收购“计划完得成、总量控得住”。
  二、落实收购政策,维护烟农合法利益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扶持补贴和税收等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农利益。要组织收购资金,及时支付烟叶货款,严禁打白条等现象发生。要规范补贴行为,省政府规定的每担30元肥料扶持补贴,要在收购期间以现金方式直补烟农,今年,各地一律不得出台各种形式的补贴政策。烟叶收购价款、肥料扶持补贴要以电子结算或现金方式按合同支付烟农,严禁搭配任何物资或用物资找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要求,及时征收烟叶税,不得出现其他征税、包税、缴纳过头税等违规行为。
  三、严格国家标准,提高收购等级质量
  烟草部门要强化质量观念,高度重视烟叶收购等级质量,把严格执行国家烤烟标准摆在烟叶工作的首要位置抓好抓实。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对样收购,准确验级,保持眼光平稳,严禁提级提价或压级压价收购,坚决杜绝“人情烟”、“关系烟”,提高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要完善现有收购方式,推行编码收购,稳定原收原调试点工作。要规范烟叶收购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收购管理规程》,按“入户预检、考核到人,进站初检、收购定级,入库验收、逐包检验,原收原调、规范经营,定期巡检、及时反馈”的业务流程,强化烟叶收购质量全过程管理。要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收购“预检制”,狠抓预检到位率、合格率。要认真执行烟叶等级质量预警制,合理掌握上、中、下部位和等级比例,设立上等烟比例预警线。要组织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定期巡查,及时处理收购等级质量存在的问题,做到收购等级质量督查常态化。积极探索专业化分级,搞好烘烤工场收购试点。
  四、发展现代烟草农业,提升烟叶生产水平
  各地要将现代烟草农业纳入大农业范畴进行规划,按照“总结经验、精心规划、全面推进、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县为单位,以5万担为基础划分基地单元,因地制宜,制定整县推进的发展规划。要按照整县推进现代烟草农业的要求,科学规划,在一个基地单元内,做到烟田、烟水、机耕路、育苗工场、烘烤工场(密集烤房群)、烟草农业机械、基层站(点)、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要积极搭建烟叶工作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要根据工作部署,抓紧确定2010年现代烟草农业整体推进单位,各地的整县推进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要在2009年8月底前报省级烟草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的整体推进县,9月底前要完成项目招标等启动工作,确保10月初收购工作结束后全面启动整县推进建设工作。要有效整合、捆绑使用农委、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电力、气象等部门资金,完善与现代烟草农业相适应的公共基础设施。要抓紧搞好2008年度烟水工程的扫尾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2009年度烟水工程规划审批。要抓住秋冬有利时节,积极组织2009年度烟水配套工程施工,确保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130万亩建设任务。提高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综合利用水平,拓宽烟农增收渠道。要探索多途径的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形成有效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确保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
  烟叶收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烟区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和烟叶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好收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烟草、金融、公安、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电力、能源等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通力协作,共同搞好烤烟收购工作。各地政府要组织好烘烤用煤供应和烘烤用电调配工作,切实保障烘烤用煤用电。要继续实行约时定点、分期分批交售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组织烟农集中运输交售,缩短烟农等候售烟时间,加快收购进度。要完善服务设施,落实服务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烟农提供优质服务。收购期间,要围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生产组织方式,健全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植保、烘烤、分级等关键环节的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烟叶集约化经营水平。要全面推行烟叶收购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烟农监督。金融、烟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烟叶收购电子结算正常运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法纪意识和规范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烟草、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有序。
  当前,烟叶生产正值中后期田间管理的重要阶段,也是烟叶采、烤、收购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充分认识烟叶生产的不确定性,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在做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中后期田间管理。烟草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及时做好田间卫生、病虫害防治、成熟采烤、防灾抗灾等工作,做到田间管理和收购工作两不误,防止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各地在安排秋种工作的同时,要提早做好种植布局规划和烟用物资准备工作,按照2009年的收购计划做好2010年烟叶生产计划的预安排。要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将烟叶计划向烟农积极性高、烟叶质量好、生产潜力大、基础设施条件配套的烟区倾斜。要不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烟叶规模化种植水平和组织化生产水平。
  附件:2009年全省烤烟收购价格及肥料扶持补贴标准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2009年全省烤烟收购价格及肥料扶持补贴标准
  
  单位:元/50公斤
  
  等级 收购价格 肥料扶持补贴标准
   (收购期间现金支付烟农)
  上等
  
  C1F 中桔一 1060 30
  C2F 中桔二 960 30
  C3F 中桔三 870 30
  C1L 中柠一 970 30
  C2L 中柠二 880 30
  B1F 上桔一 900 30
  B2F 上桔二 790 30
  B1L 上柠一 770 30
  B1R 上红一 760 30
  H1F 完熟一 840 30
  X1F 下桔一 830 30
  中等
  C3L 中柠三 790 30
  X2F 下桔二 730 30
  C4F 中桔四 760 30
  C4L 中柠四 710 30
  X3F 下桔三 610 30
  X1L 下柠一 790 30
  X2L 下柠二 680 30
  B3F 上桔三 670 30
  B4F 上桔四 520 30
  B2L 上柠二 640 30
  B3L 上柠三 500 30
  B2R 上红二 620 30
  B3R 上红三 490 30
  H2F 完熟二 670 30
  X2V 下微青二 450 30
  C3V 中微青三 710 30
  B2V 上微青二 540 30
  B3V 上微青三 450 30
  S1 光滑一 420 30
  下等
  B4L 上柠四 360 30
  X3L 下柠三 580 30
  X4L 下柠四 460 30
  X4F 下桔四 500 30
  S2 光滑二 280 30
  CX1K 中下杂一 370 30
  CX2K 中下杂二 280 30
  B1K 上杂一 350 30
  B2K 上杂二 270 30
  GY1 青黄一 220 30
  低等
  B3K 上杂三 190 30
  GY2 青黄二 18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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