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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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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安政〔2009〕45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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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7-03生效日期:1900-01-01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意见的通知

安政〔200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和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二○○九年六月十日)

  当前,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对于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科学理解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高认识,增强信心,保持全市中小企业新增贷款适度增长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正确处理金融风险与业务发展的关系,抓住国家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机遇,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在目前困难时期,各金融机构要从全市经济的发展大局出发,树立“企业兴银行兴”的理念,从保持信贷资金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着想,全面、辩证、客观地分析信贷资金风险状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良好、暂时出现困难的骨干中小企业,选准项目,争取早投放、早见效,确保对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全市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长水平。
  二、用足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
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将调剂使用3亿元再贷款限额和1亿元再贴现限额,适度扩大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对象和范围,积极发挥货币政策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满足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建立安阳市金融网络服务平台
依托安阳市政府网站,建立安阳市银企平台网。通过“金融之窗”宣传专栏和金融服务专用电子邮箱等方式,将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安阳市各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及信贷产品介绍、企业重点项目和资金需求等内容在网上公布,向全市人民和中小企业宣传,帮助中小企业和公众了解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提高中小企业正确使用金融新产品的能力,实现银企对接经常化、网络化,业务需求的信息化,畅通金融服务中小企业渠道。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政府、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及工信局的联系,在银行、企业及主管部门间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反馈信贷资金需求与供给信息,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确保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快速、稳健发展。
  四、各金融机构要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精简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程序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金融机构都要成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有条件的可增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特色支行、特色柜台,调整、充实、培训中小企业信贷人员。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制度,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进一步简化审贷程序,精简审批环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快速、及时、有效”的目标。城市商业银行要把服务中小企业作为主要任务。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确立“服务社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结合自身特点致力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农发行、邮储行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途径,努力拓展中小企业贷款领域,增加中小企业贷款份额,改变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少的局面。各金融机构要发挥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创新型信贷产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务辅导,积极探索和创新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式。推广个性化、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企业特色,在贷款额度、贷款用途、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方面体现差异化,提高金融产品对中小企业的适用性。要创新融资与信用保险紧密结合方式,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利用保险分担风险、降低风险,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五、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抵押贷款方式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要积极探索符合中小企业实际的担保抵押方式,积极拓宽抵押范围,凡是法律上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贷款抵押。要扩大抵(质)押品种种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建立完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制度,拓宽动产担保范围。改变原来单一抵押、特定保证方式,扩大为质押、抵押、担保公司等多种方式,在保证抵(质)押物合法、有效、能变现的前提下,积极开办应收账款、存货和专利等其他物权质押,加强与担保机构合作,缓解小企业担保难,有效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增加抵(质)押贷款比例,减轻担保压力,同时积极改进担保方式,在资金安全有保证的情况下,结合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情况适度降低担保条件。
  六、加大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全市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特别是增加对中小企业的出口信贷,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探索融资服务创新,研究跨境担保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鼓励出口企业提高信用证结算比例,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保理、保险、代收等金融服务范围。
  七、改善出口企业融资担保条件
鼓励全市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贷款额度可按企业应得退税额办理。将出口信用保险单作为有效的银行质押凭证,进一步扩大保单融资规模,对有订单、有效益、收汇有保障,风险有控制的出口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合理设置担保条件,放大担保倍数,提高担保效率,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
  八、加强与担保机构、行业协会的密切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目前,我市正着力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拟对营运规模较大、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用规范、风险防范与控制较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和奖励。同时将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探索建立再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推进资信高的中小企业之间、农户之间建立互保互助组织和联保贷款机制,积极培育发展资本超亿元的担保公司,逐步在全市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服务体系,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和信用等级高的担保机构的密切合作,对操作规范,制度健全,风险控制能力较强,信用品牌较好,银行认同度较高的担保机构要放大贷款担保倍数,同时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共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还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的联系,继续推动对中小企业拨备、核呆、财税支持政策的到位,推动多层次信用担保基金和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为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制度和政策保证。
  九、认真落实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有关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落实财政贴息资金,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帮扶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十、大力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
充分利用国家即将在资本市场推出创业板的有利时机,积极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加快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积极支持配合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的开展,认真筛选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打捆,向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大力推荐,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的方式,发行集合债券,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十一、积极探索其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促进中小企业表外融资业务发展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各种表外金融工具,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探索开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典当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模式;尝试使用国内保理业务、国内信用证业务等用未来收入担保的新型金融工具;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十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建设
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稳妥有序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引导和利用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新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扩大“三农”融资渠道。
  十三、制定中小企业贷款激励政策,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
我市即将出台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一定财政资金,用于对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给予适当补偿,对中小企业贷款多、风险控制好的银行给予奖励,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同时,财政部近期出台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县域金融机构(农发行除外)用于包括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在内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各金融机构要抓住机遇,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改进完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大对好项目的信贷投放。要建立独立的中小企业贷款考核体系,突出对信贷人员的正向激励,科学合理确定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各金融机构要科学考核和处置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合理制定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十四、开展对中小企业贷款信贷政策导向评估
切实发挥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导向评估体制作用,将中小企业信贷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金融机构执行货币信贷政策评估,督促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政策,力争使2009年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2008年。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筛选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单独设置中小企业信贷额度,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单独列出各级分支机构支持的中小企业客户名单,实行单独管理。
  十五、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推进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
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利用法律、行政以及社会舆论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继续加强与当地工商、税务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的合作,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录入企业征信系统,稳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完善中小企业客户评价和信用等级评估办法,充分利用现有信贷管理系统的数据库资料,全面梳理分析有关数据,在此基础上,以科学的指标反映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能力、成长性、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真实合理地反映小企业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实施科学评定,快速合理的核定贷款额度,批量处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建立信用企业培植体系,开展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程,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定向辅导和培植,逐步提高达标率,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改善中小企业自身融资条件,建立良好银企合作关系。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将组织信用评估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统一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作为各银行机构贷款审批依据,实现“一方评级,多方认可”,提高银行向中小企业的贷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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