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提升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和植物疫病防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气候环境的变化、耕作制度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生物多样性已日益显现,农业重大生物灾害频发,外来有害生物种类增多、入侵加快、危害加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形势日趋复杂。由于农业生物灾害具有暴发性、毁灭性、突发性等特征,一旦蔓延,极难控制,将给农业生产造成灾难性后果和毁灭性打击。早期监测预警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应急防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农业生物灾害的重要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及“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的理念,按照完善体系与强化能力并重、政府公共服务支撑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推进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措施 (一)完善农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病虫测报工作,充实专业人员,配置测报设备。各县(市、区)植保站要明确2~3名专职测报员,属区域测报站、重点测报站的,须配备3~5名专职测报员。根据区域作物布局、种植面积和代表性设置监测预警网点,稻田按3~5万亩设置一个测报点,并配备一名兼职测报员;蔬菜、水果等其他经济作物则根据区域作物布局、类型、种植面积合理设置。强化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监测网点管理制度,形成准确快速的监测预警机制,构建覆盖全市、运转高效、快速反应的预警监测网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系统的病虫监测和重大植物疫情调查,突出抓好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特别是迁飞性害虫和流行性病害以及突发性病虫的监测预警工作,加强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研究,提高抗病防虫应对能力。 (二)提升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按照预防为主、属地为主、分级联动、快速反应、紧急处置、规范有序、控害减灾的原则,尽快制订完善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业生物灾害控制扑灭的快速反应机制,并落实应急措施。要按照政府扶持、部门指导、企业参与、分级储备的办法,落实农作物重大流行性病害、迁飞性害虫和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的应急防治药剂及施药器械储备制度。要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各地要鼓励、支持发展公司型、协会型、合作互助型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化防治组织。要通过经费补助、技术扶助、物资援助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专业化防治组织发展,促进本地专业化防治面积上规模、防治能力上水平、防治效益上台阶,整体提升我市病虫灾害防控水平和应急防治能力。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和绿色防控示范展示区,要全部实行专业化防治。在没有专业化防治组织的地方,要积极组织农户以村组为单位,开展代治服务。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植保队伍建设。各地应将公益性植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宣传培训以及重大疫情监测、调查、扑灭和植保专业化防治补贴所需经费,使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植保队伍建设,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并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技体制改革,充实乡镇公共植保员,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公共植保员。要培育发展一批村级种植业生产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专(兼)职植保员,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要加强对植保人员的培训,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明确职责。 三、加强对构建植保服务体系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的领导 构建公共植保服务体系,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有效防控农业生物灾害,是各级政府及其农业等相关部门的重要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工作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重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考核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切实推进我市植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