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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国庆期间我市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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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巢政办明电〔2009〕131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9-23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国庆期间我市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工作的通知

巢政办明电〔2009〕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经济开发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国庆期间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我市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制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庆期间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的政治责任,紧密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好安全职责。一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督促落实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排查重大安全事件隐患。二要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加强安全手段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进一步落实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具体分解到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国庆期间的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组织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开展一次自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一要加强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接入单位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市财政、审计、人防办、信访等各接入单位要严格落实专网物理隔离等措施,接入专网的网络和终端设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联接,杜绝“一机两用”现象。公安、国税、地税等单位要针对政法专网、金税工程等主干网络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租用第三方网络的各电子政务项目牵头单位要督促并会同服务提供商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对自行运行和维护管理以及委托其他机构运行和维护管理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域名解析系统和IP地址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网络中断、系统瘫痪等重大安全事件。

二要加强政府网站的安全防范,加强引导和管理,从制度上、措施上和技术上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要根据《安徽省政府网站安全技术指南》等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科学规范信息生成、审核、审批和发布流程,凡涉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活动的信息需报本系统、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方可上网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要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的安全防范,强化对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防网络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充分做好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应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处置权限,落实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应急保障条件。

一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预警工作,及早发现和处置安全事件苖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应急演练,充分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工作。国庆期间,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确保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通信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一旦发现网络和信息系统受到攻击和失密窃密等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报市信息中心和市国家保密局,对瞒报、漏报、迟报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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