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巢政办〔2009〕41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10-26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调整市本级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巢政办〔200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市本级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参保人员转往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结算

因统筹地区诊疗技术和医用设备所限,须转往外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符合医保制度规定的费用,个人不再先支付10%的费用,直接按医保政策规定予以结算。

二、参保人员体内置放材料及人工器官等诊疗项目

个人先负担由30%调整为10%,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帐户划入比例

45周岁以下人员的个人帐户划入由工资总额的1.2%增加到1.5%;45周岁以上人员(包括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由工资总额(退休金)的1.5%增加到2%。

四、改制企业一次性缴费人员的个人帐户比例

一次性缴费人员个人帐户每年七月份调整一次,以上年本统筹地区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3.6%划入个人帐户。

五、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换

(一)医保关系转换时缴费年限的计算:城镇居民向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转换医保关系,医保缴费满三年的方可计算为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一年。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向城镇居民转换医保关系,缴费满一年的,可计算为城镇居民医保缴费一年。

(二)医保关系转换后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向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转换医保关系,自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连续参保6个月后方可享受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报销。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向城镇居民转换医保关系,自办理转换手续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六、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国家和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及《巢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按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规定限额的60%报销。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因生育所发生的并发症及合并症医疗费,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七、扩大药品目录报销范围

将国家新医改方案确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八、政策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政策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同地区相关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用水权初始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办法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二十五条”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宿迁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
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2021年修订)
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

安全月活动-消除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