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10月23日市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重要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由人口大市向经济大市跨越、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转变跨越、由大城市向特大城市和四省通衢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跨越、由资源大市向全国乃至世界有影响的产业基地跨越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近年来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研究(目录见附件)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二)“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行业、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三)重点专项和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和区域的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和区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起草。 (四)县(市、区)发展规划。要强化空间布局和约束功能,突出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等重点内容,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县(市、区)总体规划由当地政府负责编制。 (五)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创新规划编制方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推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规划纲要编制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09年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成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3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4月至9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月1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第五阶段:规划成果汇总。 (二)编制重点专项和行业规划 2009年底前,市发改委在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 2010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牵头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论证和衔接。 2010年10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 (三)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 各地“十二五”规划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需要国家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力争纳入国家总体规划中,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成立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依托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全市“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三)落实规划经费。根据国发〔2005〕33号文件精神,编制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地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附件:赣州市“十二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 主题词:计划 “十二五”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赣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230份 附件: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 一、赣州“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宏观形势对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赣州所处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分析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及政策取向。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二、赣州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研究 重点研究“十一五”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十二五”时期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指标体系设置、主要发展指标多方案测算比选,并对2020年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进行展望。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三、赣州“十二五”推进“十大体系”建设及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赣州推进“十大体系”建设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路、重点领域和方向,研究提出改革分步实施的具体方案,发展目标、路径选择、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市“十大体系”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委政研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信息化办、市口岸办、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人事局、市金融办。 四、赣州“十二五”推进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到2020年赣州推进城镇化进程战略趋向、重点、路径选择和措施。围绕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出“十二五”时期赣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方向和重点措施。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参与单位: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 五、赣州“十二五”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思路,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措施;提出“十二五”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对策;研究统筹城乡改革重点。 牵头单位:市政府农办 参与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 六、赣州市“十二五”新型工业化及信息化发展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赣州新型工业化发展环境和薄弱环节,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打造产业重点集聚的思路、目标、体制保障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信息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目标、发展思路、重点领域和对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矿产资源局、市信息化办。 七、赣州“十二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 重点研究赣州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十二五”加快赣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思路、方向、优先领域、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金融服务办。 八、赣州“十二五”开放型经济发展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对接融合存在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十二五”时期开放型经济阶段性发展目标和战略举措。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招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口岸办。 九、赣州“十二五”提升交通枢纽综合服务能力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加快路网规划建设、提升交通枢纽综合服务能力,落实畅通赣州目标的思路和举措。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参与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公路局、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市铁路办、江西机场集团赣州分公司。 十、赣州“十二五”国土利用及优化空间开发布局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全市国土利用总量平衡、空间配置以及区域发展空间战略格局,分析全市空间开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十二五”时期国土空间开发方向、时序、重点和政策取向。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十一、赣州“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容量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赣州建设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阶段目标、任务和重点。探索、建立“十二五”时期生态补偿机制。赣州的环境承载能力状况,环境容量的总体趋势,控制目标,区域分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参与单位:市水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矿管局、市农业局。 十二、赣州“十二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赣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阶段性目标任务、主要任务、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房产局。 十三、赣州“十二五”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和促进就业对策研究 重点研究“十二五”时期提高人力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的思路和对策,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建议。“十二五”时期赣州就业形势分析,提出扩大就业的思路、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 参与单位:市人才办、市委统战部、市编委办、市政府农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 十四、赣州“十二五”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重点研究赣州“十二五”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工作重点及对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十五、赣州“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研究 重点研究赣州“十二五”促进教育事业发展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工作重点及对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 十六、赣州“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研究 重点研究赣州“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工作重点及对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