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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与南阳日报社“市长连线”合并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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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宛政办〔2009〕99号

颁布部门: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9-28生效日期:1900-01-01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与南阳日报社“市长连线”合并运行的通知

宛政办〔2009〕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长热线”是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了解民意的直通车,是一项深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办好“市长热线”有利于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有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确保我市“市长热线”高效运转,切实发挥收集民意、解决民忧的连心桥作用,市政府决定改进现行“市长热线”的运行模式,促进“市长热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市长热线”设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我市“市长热线”开通于1995年,电话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连线”开通于2004年,电话设在南阳日报社。“市长热线”和“市长连线”开通运行以来,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但由于“市长热线”和“市长连线”功能相近,作用相同,为节约行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市政府决定将“市长热线”与“市长连线”合并,统称“市长热线”,电话设在南阳日报社,由南阳日报社负责受理“市长热线”工作,承担对社会公众来电的受理、分类、交(转)办、反馈、答复、调查、访问、催办、协调、问效、通报、统计和归档,并接受市政府督查室的工作指导。

  二、建立健全网络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公共事业服务单位,要设立公开电话,作为“市长热线”的一级网络联动单位。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办事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各级网络联动单位所属企业、院、所、站、队等为二、三级网络联动单位。各网络联动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市长热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网络联动单位应设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办理任务。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网络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市民来电的接听、登记、办理、反馈和存档工作。要建立健全专线电话值班、考勤等工作制度,严格管理,不得出现值班时间无人接听电话的情况。市政府适时召开“市长热线”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市长热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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