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0〕71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沧州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0〕71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沧州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