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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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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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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冀市监函〔2025〕126号

颁布部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5-04-03生效日期:2025-04-0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营商环境局,省特检院,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局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强基行动工作要求,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动态监管,省局决定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河北省内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和使用等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全部纳入河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管理。

  (二)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聘用的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作业人员”)全部绑定在其所在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名下,实现作业人员信息化动态管理。

  (三)打通河北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和河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关联互传,实现作业人员聘用记录公开查询。

  (四)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落实作业人员能力考核验证提升制度,有效开展作业人员集中考试、专项考试、随机抽考等能力验证工作。

  二、推进步骤

  (一)数据系统部署(2025年4月15日前)

  1.完成河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http://61.182.27.126:8193)与河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监管端(http://61.182.27.126:8190)作业人员管理模块升级改造。

  2.完成河北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和河北省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关联,在河北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http://tzkpi.hebscjg.com)增设公共查询模块。

  3.完成集中考核、专项考核、随机抽考考试系统模块建设,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和鉴定评审机构开通考试账号和配置相应权限。

  上述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完成。

  (二)既有单位人员绑定(2025年6月底前)

  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绑定其聘用的作业人员,系统内既有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其聘用的作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同)绑定工作应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绑定操作依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单位信息化管理操作手册》(见附件1)进行。

  (三)新增单位人员绑定(长期推进)

  1.新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安全阀校验等许可资质的单位,申请受理通过后,省局为其开通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账号,委托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受评审任务时告知申请单位账号信息、人员绑定操作方式等相关事宜。

  2.新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办理开工告知或使用登记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使用登记机关为其开通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账号。

  3.新申请许可资质单位和新办理登记的使用单位获得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账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聘用作业人员绑定。

  三、监管运用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时,要将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在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作为重要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是否已纳入综合管理系统、持证人员是否在系统内绑定、绑定人员是否与实际工作人员一致以及单位名下设备状态信息是否准确等。

  (二)发证机关在办理作业人员复审换证业务时,应通过河北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聘用单位记录查询模块,核查复审换证人员持证期间的聘用单位、时间等信息与证件内加盖的聘用单位公章、聘用时间等信息是否一致。核查存在问题且不能提供充分佐证的,不予受理。

  (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4〕3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通过系统筛选统计辖区内需纳入重点监管的作业人员,组织开展集中考试或随机抽考等能力验证工作。

  (四)鉴定评审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省局后续工作安排部署,对申请许可资质单位作业人员绑定情况予以核查并组织开展专项考试。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通知》中关于集中考试、专项考试、随机抽考等考试操作方式,依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力验证考核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行。相关考试系统账号,省局将在本文印发后予以分配。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操作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绑定与解绑。当出现作业人员已离职且原聘用单位不予解绑等特殊情况时,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裁量操作。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单位信息化管理操作手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力验证考核操作手册》可在河北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相关下载”模块查询下载。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大力推动辖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作业人员绑定和能力验证考核工作。省局将适时开展工作督导,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省局特种设备局联系电话:0311-67565905/67568406,许可大厅联系电话:0311-66635262

  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单位信息化管理操作手册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力验证考核操作手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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