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生猪产业“三百工程”的意见 保政发〔2010〕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畜牧产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保山生猪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实施生猪产业 “三百工程” 提出如下意见。 一、“三百工程”的内容及目标 (一)“三百工程”内容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走以加工带养殖、以龙头连基地、以品牌拓市场的生猪产业发展路子,着力实施 “生猪产业建设基地化、基地建设规模化、规模养殖园区化、园区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生态化”的生猪产业发展模式,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实现生猪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从2010年开始到2015年,保山市生猪产业发展实施以如下内容为主的“三百工程”: 1.建设100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每个小区饲养能繁母猪300头,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增加出栏肥猪50万头。 2.扶持100户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场),每个企业(场)饲养能繁母猪300头,年出栏肥猪5000头,增加出栏肥猪50万头。 3.扶持100个生猪标准化养殖专业村,每村扶持养殖户100户,每户出栏肥猪50头以上,增加出栏肥猪50万头。 (二)发展目标 目前,我市年出栏肥猪245万头,通过实施“三百工程”,力争用6年的时间,到2015年,全市增加肥猪年出栏150万头以上,使全市肥猪出栏突破400万头。 二、“三百工程” 规划布局 (一)主要建设地点选择 根据全市生猪产业现已形成的优势产区,从2010年起,选择生猪产业基础好、饲养水平高、交通便利、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的35个重点乡镇实施“三百工程”,通过政策的扶持引导,进一步发挥优势,做大做强,建成主导产业。(规划布局详见附表一) (二)实施“三百工程”年度规划 从2010年到2015年, 全市实施生猪产业“三百工程”,建设总体目标计划分6个年度实施。(各县区分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表二) (三)发展模式及布局 1.标准化养殖专业村:布局在群众基础好、养殖积极性高的重点村,有选择性的扶持。 2.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布局在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高、生产条件好的坝区、热区和半山区。 3.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布局在坝区、热区和半山区。 (四)主要技术措施 1.推广“约长杜保”、DLY杂交组合,生产优质肉猪和仔猪。 2.能繁母猪二元杂交化,改良配种以人工授精为主,本交为辅。 3.实行计划免疫,控制主要疫病,推进健康养殖。 4.严格按生猪养殖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推行《保山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规范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5.推广生猪生产“八改”、“五统一”实用畜牧科技集成配套技术。“八改”:改旧式圈内积肥为卫生圈舍,改劣杂品种为规范化杂交,改仔猪随母猪吃奶为提早诱食补料,改传统饲料为配合饲料,改熟喂为生喂,改吊架子饲养为直线育肥,改春秋两防为按免疫程序综合防制;“五统一”:统一生猪品种、统一防疫程序、统一饲养管理规范、统一健康养殖标准、统一圈舍工程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形成抓好生猪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一是成立市、县发展生猪产业领导小组,由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畜牧、发改、财政、国土、扶贫、农业、金融、商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联动,齐心协力抓好生猪产业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领导挂钩生猪产业和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为生猪产业发展提供保障;三是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特别要在招商引资方面加大力度,重点突破,高位推动,引进和培植有规模、上档次的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保山畜产品的优势品牌;四是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一是认真落实畜牧业用地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37条的规定,把生猪产业用地纳入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充分利用“四荒”土地和房前屋后的闲置土地建设、改造猪舍,养殖场(户)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养殖企业(场)用地按农业用地处理,免交各种费用。同时,要注意防止以借发展养殖业为名乱占土地的行为发生。生猪加工龙头企业的用地政策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放投资市场扩大投资规模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45号)给予扶持。二是采取信贷支持、财政补贴、社会投资等方式,建立“业主投入、部门帮扶、信贷支持、项目支撑、政府奖补”五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投入机制,激活民间资金,吸引外地资本进入。推进银政合作,积极争取省、市金融部门每年发放畜牧业专项贷款1亿元,用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场、养殖专业村的基本建设和生产发展。增加小额信贷资金对生猪产业的扶持,对年出栏肥猪50头以上的养猪示范户,每户给予0.5万元以上的小额信贷资金扶持。建立企业担保、合作社担保、养殖户联保等方式并行的担保机制。 (三)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养猪产业属于“短、平、快”项目,在发展初期需要一定的贷款支持。一要用好国家扶持畜牧业的政策资金。当前,生猪产业发展面临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用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猪外调大县奖励等难得的政策机遇,要将这些专项资金用出效益。二要加大补助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的项目资金支持;市县财政适当补贴;项目业主或农户自筹;争取小额信贷等金融支持。三要有效整合支农资金、集中打捆使用。对移民搬迁、扶贫整村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小额信贷及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村容村貌治理、国债沼气项目等支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用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四要结合山区综合开发工作,逐步实施林畜结合、茶畜结合、种养结合,使产业相互依托,共同促进,提升效益。 (四)扶持龙头,突破加工。目前我市生猪产业化发展最关键的问题是缺乏有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为此,要按照“点上突破,面上推广,线上拉长”的工作思路,积极引进生猪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战略,主动同全国知名的食品加工企业对接,积极做好加工项目的推介工作,引进有实力的肉食品加工企业入驻保山,通过龙头企业这个核心,搭建生猪标准化生产平台,形成以种猪场、LY母猪扩繁场、育肥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场、专业村、养殖示范户、猪肉食品加工厂为主要内容的生猪产业化经营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带动当地农民就地务工,使生猪产业化发展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新的突破口。 (五)立足科技,健康养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要强化污染物的治理,保护环境,立足科技,推行健康养殖。一是生猪规模养殖规划布局要避开水源地、风景区,与城镇居民居住区应有一定距离。二是在坝区建设规模养殖场,提倡生猪发酵床养殖,做到污染物零排放。三是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企业(场)的污染物治理要与沼气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发展与污染治理纳入配套建设内容,积极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建设。四是按照生猪规模养殖“住卫生房、饮清洁水、食绿色料、用安全药”要求,推行《保山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规范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 (场)建设过程中的选址、规划、猪舍建设、饲养管理、疫病防治、污染物处理、组织管理和备案管理,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附件:1.保山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布局规划表(2010—2015 年) 2.保山市生猪产业“三百工程”年度实施计划表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保山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布局规划表 (2010—2015年) 县区 重点乡镇 规模养殖布局规划 养殖专业村 养殖小区 养殖场 隆阳区 板桥、河图、汉庄、辛街、丙麻、蒲缥、潞江、芒宽、西邑 30 30 30 施甸县 由旺、仁和、甸阳、水长、保场、姚关、何元、旧城 15 20 15 腾冲县 荷花、中和、腾越、固东、滇滩、马站、芒棒、北海 30 30 30 龙陵县 龙山、镇安、龙江、勐糯 10 8 10 昌宁县 柯街、卡斯、湾甸、田园、勐统、漭水 15 12 15 合 计 35个乡镇 100 100 100 附件2 保山市生猪产业“三百工程”年度实施计划表 县区 养殖模式 模式总数 年度实施计划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隆阳区 养殖专业村 30 2 5 5 5 6 7 养殖小区 30 3 5 5 5 6 6 养殖企业(场) 30 3 5 5 5 6 6 施甸县 养殖专业村 15 2 2 2 2 3 4 养殖小区 20 1 3 4 4 4 4 养殖企业(场) 15 1 2 2 3 3 4 腾冲县 养殖专业村 30 2 5 5 5 6 7 养殖小区 30 4 5 5 5 5 6 养殖企业(场) 30 3 5 5 5 6 6 龙陵县 养殖专业村 10 2 1 1 2 2 2 养殖小区 8 1 1 1 1 2 2 养殖企业(场) 10 2 1 1 2 2 2 昌宁县 养殖专业村 15 2 2 2 3 3 3 养殖小区 12 1 2 2 2 2 3 养殖企业(场) 15 1 2 3 3 3 3 全市合计 养殖专业村 100 10 15 15 17 20 23 养殖小区 100 10 16 17 17 19 21 养殖企业(场) 100 10 15 16 18 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