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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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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皖政办〔2010〕62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1-01生效日期:1900-01-0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10〕6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0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皖政秘〔2010〕178号)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对各市政府的考核。

1. 自查。各市政府按照皖政秘〔2010〕178号等文件规定,对完成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1年1月底之前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文字报告并附表格,一式20份)。

2. 复核。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1年2月底之前向省政府提供下列情况:

(1)省统计局依据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采用功效系数法据实计算,得出各市政府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得分情况。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1年1月底之前向省政府督查室、省统计局提供各市政府完成23项工作任务的有关数据或评分情况(具体考核指标和提供部门见附件)。

(2)省政府督查室提供各市政府的省政府领导评议、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得分。

(3)省政府纠风办提供各市政府政风评议得分。

(4)省政府法制办提供各市政府依法行政得分和扣分情况说明。

(5)省文化厅提供各市政府文化建设得分和扣分情况说明。

(6)省编办提供2010年各市政府违反编制管理规定扣分情况及说明。

(7)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环保厅、省安全监管局、省综治办分别提供各市政府节能目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计划生育、污染减排目标、特大事故和危害社会稳定并造成恶劣影响事件方面需实行“一票否决”的意见。

3. 全面综合考核。以各市政府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得分为基础,综合省政府领导评议、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政风评议、依法行政的得分和执行编制管理规定的扣分以及“一票否决”等情况,确定其年度目标考核位次。

(二)对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考核。

1. 自查。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皖政秘〔2010〕178号等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完成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评分,并于2011年1月底之前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一式20份),其中,量化指标须附任务数和实际完成数对照表。

2. 复核。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1年2月底前向省政府提供下列情况:

(1)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提供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完成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得分。

(2)省政府督查室提供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省政府领导评议,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得分。

(3)省直效能办提供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效能建设得分。

(4)省政府法制办提供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依法行政得分和扣分情况说明。

(5)省妇儿工委提供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两纲”指标完成得分和扣分情况说明。

(6)省科技厅提供省政府有关部门2010年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工作的得分和扣分情况说明。

(7)省审计厅提供2010年所审计的省政府部门扣分情况及说明。

(8)省编办提供2010年省政府有关部门违反编制管理规定扣分情况及说明。

(9)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供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节能目标需要实行“一票否决”意见。

3. 全面综合考核。以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完成201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得分为基础,综合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省政府领导评议、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实施“两纲”指标、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工作得分和预算执行审计、执行编制管理规定的扣分以及“一票否决”情况,确定其年度目标考核位次。

三、考核结果的审定

(一)省政府督查室负责汇总综合考核情况,报省政府常务会审定。

(二)在年终考核工作中,省政府不组织考核组到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进行考核。根据复核情况,省政府督查室可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事项进行抽查。

(三)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的依法行政、预算执行审计、编制管理规定、文化建设、教育发展、公共卫生、实施“两纲”情况和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工作等8项考核评分办法由省政府督查室另行转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各市政府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及数据提供部门

序号
工作目标任务
数据提供部门

1
经济

发展

(55分)
地区生产总值增幅(14分)
省统计局

2
财政总收入增幅(14分)
省财政厅

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6分)
省统计局

4
“861”行动计划完成程度(新开工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项目、投资完成额)(3分)
省发展改革委

5
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增幅(2分)
省财政厅

6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增幅(3分)
省统计局

7
粮食生产增幅(3分)
省统计局

8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3分)
省统计局

9
COD和SO2排放量降幅 (4分)
省环保厅

10
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3分)
省国土资源厅

11
社会

事业

(20分)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完成程度(3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
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程度(3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完成程度(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开工率、廉租住房竣工套数、廉租住房保障户数)(2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4
农村安全饮水年度目标完成程度(2分)
省水利厅

15
教育发展(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重;校舍安全工程完成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职业教育发展情况)(2分)
省教育厅

16
公共卫生(全面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基本药物、保障制度等改革目标;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3分)
省卫生厅

17
文化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与服务;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完成率)(2分)
省文化厅

18
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3分)
省人口计生委

19
人民

生活

(25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分)
省统计局

20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8分)
省统计局

21
城镇低保覆盖度(应保尽保率,人均月补差年增长率)(3分)
省民政厅

22
农村低保覆盖度(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使用)(3分)
省民政厅

23
每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分)
省安全监管局、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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