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10〕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100号)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0〕3号)精神,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全州粮食(含食用油,下同)行业发展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全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全州粮食产业化发展。 (二)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体落实粮食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全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州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州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承担全州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州级和县市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州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州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全州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资格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州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州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州粮食流通市场体系。 (六)指导和推进全州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监督执行国家、省有关粮食储存、运输的规定;指导全州粮油安全储存、加工;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全州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粮食产业化项目和粮油精深加工项目的申报。 (八)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报送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全州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州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州粮食财务报表及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落实全州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理工作;受州政府委托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市场供求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安全保密、档案、政务信息、宣传报道、信访、电子政务、会务、督查、建议提案办法、内保、综合接待、政务公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全州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培训和开展评先表模等项工作。 (二)调控科 研究提出全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的建议;拟订全州地方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统计、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承担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工作;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 监督全州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对全州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的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承担部门预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州粮食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金融、会计政策;指导系统财务核算,汇总、编报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和粮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指导粮食财务挂帐管理和消化以及粮食企业有关财务工作。 (五)仓储科 组织实施全州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储管理相关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州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工作;指导粮油储藏先进技术和方法的推广;指导粮油质检机构做好粮油质量管理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州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指导县市做好培植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粮食生产、开展粮油精深加工、创建优质粮油品牌等业务工作;组织和协调粮食产业化项目和粮油精深加工项目的申报;监督执行粮食产业发展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全州粮食产业化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指导和监督全州粮油安全加工工作;指导全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州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粮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负责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监督执行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对市场粮油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收购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发布粮食质量信息。 六、附则 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