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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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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0〕40号

颁布部门: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3-29生效日期:1900-01-01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0〕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0年3月24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南昌市推行行政权力

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到2010年底,建立权责进一步明晰、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全程监督,对权力运行实施网上实时监察监控;坚持便民高效,实现行政权力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责任部门和单位。

(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范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及“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的梳理,并按照权力的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行使依据、行使标准、公开形式、承办部门等相关信息。具体行政权力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税收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险费征缴、资金和基金的征收等)、行政强制(劳动教养、强制拆除、查封、扣押、冻结、代履行、执行罚等)及其他行政权力(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和行政裁决等)。

三、方法步骤

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驶结果,从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分四个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

部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建设目标、基本原则、实施主体、权力范围、工作内容、功能作用等。同时,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部门行政权力梳理、流程固化阶段(6月底前)

1、行政权力梳理。各责任主体在2009年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项目。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取消的权力项目要坚决取消;机关内部的行政权力项目,不作为上网运行权力。

2、设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责任主体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以规范、便民、效能为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逐一编制运行流程;编制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前置条件和关键环节,明确各个岗位、各个层级人员相对应的职责要求。

3、审核、公示。一是所有行政权力必须经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公布,未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不得上网运行。二是经梳理、审核和审定后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责任主体同时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行政权力。

(三)进一步完善系统平台建设阶段(9月底前)

1、进一步完善系统平台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8]77号)和《南昌市关于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

2、部门局域网建设。部门局域网建设是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的基础和技术支撑。2010年8月底前,自建单位要向市信息中心报送局域网接入申请,经市信息中心审定批准。同时,依托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改造、提升部门的局域网。行政权力项目较少或使用不频繁的部门,可以向市信息中心申请代建。市信息中心根据部门申请,做好对接、协调等工作,统一纳入市政务信息网平台,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相连接。

(四)试点先行阶段(2010年12月底前)

拟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由市信息中心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选择有代表性的若干个部门进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为今后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供示范经验。具体做法:

1、自建部门网络的改造、升级。部门局域网的改造,要在市信息中心的指导、协调下,依据江西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的要求,制定改造方案,经市信息中心审核同意后,由该部门平台软件开发商对数据接口等环节进行改造,达到与市政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兼容和互通。

2、组织人员培训。采取专题辅导等方式,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对试点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用能力和管理、维护水平。

3、硬件等基础设施投入。系统建设达到标准后,试点单位要及时实现网络平台进处室、到桌面。

4、组织对试点单位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进行推广。

5、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对各自建部门建成的系统组织检查验收;市监察局通过行政权力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对各部门使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法制办、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经费保障,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做到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工信委负责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的规划指导工作;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整合及技术指导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对各部门行政权力的分类、调整和运行流程审核以及平时动态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监察局负责网上电子监控监察工作,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把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组织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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