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伊犁州直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定奶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9〕53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定奶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伊犁州直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定奶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奶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9〕27号)精神,稳定和促进伊犁州奶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24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伊犁州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协调会议,提出了扩大乳品消费、全面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帮助乳品企业渡难关、稳定奶农生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一系列稳定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确保稳定奶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取得实效,自治州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州稳定奶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结合各有关单位职责,对稳定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任务分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各自任务职责,制定出本行业规范要求方案,明确各项政策落实的责任人和承办人,确保在2个月内将各项政策措施完全落实到位。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对任务分解的执行情况进行立项督查,并在今年7月份对各项工作进行小结,通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分解任务如下: 一、州发改委 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负责完成学生饮用奶产品价格核定工作;负责测算、核定食品企业在研发生产添加乳制品的产品价格,做好乳制品市场价格监测,建立原料奶收购定价机制;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国家扶持奶业发展的相关项目资金,并向奶农合作经济组织倾斜。 责 任 人:宋晓东 联系电话:8021101 承办处室:医药和服务价格管理处 二、州财政局 负责落实2009年自治州“学生奶饮用计划”补贴专项资金;原料奶收购及乳品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资金、奶粉储备专项补助资金、乳品企业区外开拓市场储运专项资金,牵头组织畜牧、教育等部门制定“学生奶饮用计划”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畜牧部门,落实国家奶牛良种补贴、后备奶牛饲养补贴及自治区扶持奶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各项补助资金,做好资金监管。 责 任 人:董明 联系电话:8075620 承办处室:农业处 三、州畜牧兽医局 协调落实奶粉储备补助、外销储运补贴、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政策;负责会同教育、财政、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制定2009年“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规定、协助伊宁市完成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中州伊源乳品公司及其奶源基地的认定工作;协调水利部门落实奶业主产区规模养殖场(小区)优质饲草料基地水利工程建设,做好饲草料地建设技术服务;推进奶牛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工作,将州直备案的规模奶牛养殖场(小区)全部纳入养殖信息化管理和原料乳质量可追溯监管体系;会同农机部门落实好国家奶站机械补贴资金,完善奶站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和机械化配套,加快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负责建立以各县市畜牧兽医部门为主的原料奶质量第三方检测体系,负责向奶业协会和奶农合作组织提供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协调奶农合作社、奶站、乳品加工企业的利益关系;及时实施国家奶牛良种补贴、后备奶牛饲养补贴、自治区扶持奶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奶牛良种工程项目建设。制定《伊犁州奶业发展应急调控预案》。督促各县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奶业发展应急调控会商机制。 责 任 人:冉华荣 联系电话:8022711 承办处室:畜牧兽医处 四、州教育局 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会同畜牧部门制定2009年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学校老师、校医的培训工作;调查核定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学生人数、贫困学生比例;制定学生饮用奶入校运行管理规范,于5月底开始在伊宁市中小学校推行学生奶饮用工作。 责 任 人:张平 联系电话:8290057 8290056 承办处室:体卫艺处 五、州卫生局 负责学生饮用奶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体系建设;会同教育部门调查实施“学生奶饮用计划”学校学生乳糖不耐症等情况;加快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负责监督规范出具健康证明的医疗卫生机构出证行为;联合宣传部门广泛进行健康消费饮用奶科普宣传,普及群众科学饮奶知识,促进群众形成健康消费乳品的习惯。 责 任 人:张辉 联系电话:8022091 13899708503 承办处室:法监处 六、州经贸委 拓宽乳制品消费渠道。负责引导乳制品加工企业开拓市场;负责执行乳制品产业政策,严格行业准入,优化产品结构;引导乳制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名牌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奶粉储备储运制度,协助财政部门制定奶粉储备外销储运专项补助资金补贴办法。 责 任 人:霍和平 联系电话:8035315 承办处室:产业处 七、州工商局 加快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负责规范奶站经营主体,加强原料奶收购合同规范化管理;协助畜牧部门开展奶站整顿和规范工作。负责学生饮用奶标识监管,杜绝学生奶上市流通,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负责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渠道,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申办者提供咨询服务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 责 任 人:孙叶安 联系电话:8026315 承办处室:消保处 八、州质监局 负责州直乳制品质量定期监测,及时公布相关监测信息;负责定期监测学生饮用奶产品质量,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协助畜牧、工商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全州奶站建设;协助畜牧兽医局建立奶站原料奶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原料奶质量第三方检测站建设。 责 任 人:王勇 联系电话:7825021 13070351881 承办处室:质监处 九、州民政局 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支持奶业协会发展,加强奶业协会的管理;协助教育部门调查核定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贫困学生情况,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 责 任 人:古丽尼莎 努尔泰 联系电话:8037956 8037640 承办处室:民间组织管理中心、救灾救济处 十、州交通局 落实奶业各项扶持政策。负责落实生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制定学生奶运输优惠政策,于5月底前完成。 责 任 人:曹东红 联系电话:8222801 承办处室:运输处 十一、州水利局 加大奶牛养殖配套草料地灌溉工程建设。负责落实在自治州支持奶业主产区规模养殖场(小区)优质饲草料基地灌溉工程建设。 责 任 人:马汉 联系电话:13319998088 承办处室:水建处 8021564 十二、州国土资源局 加大奶牛养殖配套草料地建设;负责落实奶牛养殖配套草料基地建设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用地的有关政策。 责 任 人:娄俊杰 联系电话:8166912 承办处室:耕保处 十三、州农机局 加快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负责利用好国家奶站机械补贴资金,完善奶站机械化配套。 责 任 人:田玉山 联系电话:8217070 承办处室:综合处 十四、州宣传部 制定促进奶业消费宣传计划。负责从饮奶与营养健康、学生饮用奶知识等方面进行宣传;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我州乳品质量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我州乳品是天然、绿色的食品,让群众明白饮奶有利于健康,科学引导奶类消费,增强广大群众对我州乳品的信任度和消费信心。 责 任 人:范学文 联系电话:8040577 承办处室:宣传处 十五、州环保局 加快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规范化建设。协助畜牧部门规范生鲜乳收购站布局、环境卫生以及对不合格生鲜乳和乳制品的无害化处理。 责 任 人:魏团民 联系电话:8020973 承办处室:生态处 十六、州公安局 稳定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秩序,保障生鲜乳运输车辆畅通,严厉打击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不法行为,为稳定奶业发展保驾护航。 责 任 人:魏民 联系电话:8045311 承办处室:治安支队 十七、供销社 发展壮大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负责指导各奶业协会,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供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协调好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奶站、乳品加工企业的利益关系。 负 责 人:王永鸿 联系电话:8024388 承办处室:合作经济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