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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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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常政发〔2010〕186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2-03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

常政发〔2010〕18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11月18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苏政传发〔2010〕20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生命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种庆祝集会增多,人流、物流集中,火灾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火灾事故的危害性,认真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的惨痛教训,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扎实细致的作风,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动员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要组织公安、安监、建设、文化、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排查火灾隐患,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多产权建筑的产权方、使用方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装修改造期间用火用电是否规范;重点检查在建、改建、扩建工程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规范操作,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安全自检、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单位内部的消防组织建立、岗位责任落实、用火用电设备维护、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限期整改;对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能立即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各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于12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将结合年终考评于年底前进行督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各地要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冬季防火宣传,重点讲解冬季火灾预防基本常识和逃生自救基本方法。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重点做好老弱病残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提醒工作。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邻里互助等方式,强化居民家庭消防技术防范措施,提高居民家庭火灾预防能力。认真抓好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突出抓好电气焊作业、消防控制室值班等特殊岗位人员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尤其要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应急救援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各地要按照市政府与各辖市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细化分解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相互协调配合,努力形成火灾隐患整治合力。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文化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卫生部门负责医院及卫生系统学校的消防安全;工商、商务部门负责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安监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旅游部门负责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消防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头。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落实相关工作。要统筹安排,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和春运安全。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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