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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加强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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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闽人发〔2003〕79号

颁布部门:福建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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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3-06-24生效日期:1900-01-01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加强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闽人发〔2003〕7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有关在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事干部队伍,根据《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人发[2001]11号)和《2001—2005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闽委发[2001]11号)、《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省政府[2002]77号令)、《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纲要》(闽政办[2002]1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新时期为人事人才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人事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学习型人事部门的具体举措,是人事人才工作创新进步的客观需要,是人事干部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重要前提。各级人事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全省人事干部的能力素质。

二、加强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人事部门为目标,以各级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和人事专业培训为重点,以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与人事人才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为实施人才战略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新时期人事人才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运用先进理论武装人事干部思想,指导人事人才工作实践,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2、注重培训实效原则。全省人事系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我省干部培训工作的目标、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人事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人事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内容,突出人事人才工作的时代性、先进性,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干部也应有计划地安排接受培训。

3、培训与使用结合原则。各地各部门要确立教育培训在人事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要把人事干部参加培训的经历、学习成果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人事干部自觉参训,努力提高自身思想和业务素质。

4、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原则。全体人事系统干部都必须有计划地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逐步建立执证上岗和在职定期进修的制度。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各级人事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带动和促进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明确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内容

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事干部队伍的目标,对不同层次的人事干部开展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全省人事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重点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人事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主要内容是:

(一)夯实人事干部的理论功底。要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精神,提高解决人事人才工作具体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人事干部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把作风建设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人事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公仆意识、反腐意识和良好的思想、工作作风,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三)开展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以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人事干部的现代法制观念,全面提高人事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人事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推进人事工作的依法行政。

(四)继续抓好人事干部的初任、任职和更新知识培训。对新任的人事干部,要围绕人事工作的业务要求,及时进行初任或任职培训,保证新任的人事干部尽快熟悉和掌握人事人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对新任的人事干部要建立完善先培训后上岗、任职的制度。对各级各部门人事干部要及时进行更新知识培训,掌握新知识,拓宽新视野。

(五)强化人事干部专门业务和工作技能培训。全省人事系统干部都要参加人事管理专门业务和工作技能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现代人事管理技能等。专门业务培训要围绕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把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人事干部及时了解人事工作各项具体业务拓展情况,掌握最新的政策调整动向,精通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工作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应用、外语、普通话等,提高人事干部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对外交流能力。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其它技能培训。3年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普遍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六)积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培训。根据人事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和各地具体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业务骨干到国(境)外、省外学习考察与培训;邀请国(境)外、省外有关专家来闽讲学,了解人事管理的前沿理论,吸收、借鉴国(境)外、省外有效的人事管理做法和经验。

(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发挥组织和个人两个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在继续普及大专学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提升人事干部队伍的文化层次和优化知识结构。

四、加强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要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人事干部培训教师队伍。要有计划地选聘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并完善管理制度。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的中层领导,必须承担本级人事干部的专门业务培训的相关教学任务。根据专门储备、定向培养、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全省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二)加强培训教材建设

由省人事厅统一指定培训教材。此外,各设区的市人事局和省直各部门可根据不同班次和培训对象、内容编写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培训工作需要的辅导资料。

(三)充分发挥各级人事部门培训机构作用

省人事干部学校和各类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是培训人事干部的主要基地,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运用情景模拟、互动教学、案例教学、对策研究等最新培训办法,积极采用多媒体等多种手段开展教学。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人事干部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办学质量的评估和检查。

(四)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

要加大人事干部培训经费的投入,保证人事干部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努力在原有基础上每年有所递增。对重点培训项目,要给予重点保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培训机构还应积极拓宽培训途径,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人事干部培训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严格按照干部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的现象。

(五)强化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加大调训力度,建立先培训后任职的导向机制,保证人事系统干部实现全员参加培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级建立人事干部培训档案,及时掌握培训情况,为有计划地开展人事干部培训和职务晋升服务。从今年起,凡参加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根据参训对象分类,分别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逐步实现全省人事干部执证上岗。

五、切实加强对全省人事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对人事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事部门要把加强自身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落实。人事部门领导干部自身必须重视并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各级人事部门要负责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实行培训目标管理,把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人事部门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人事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建立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培训管理体制

省人事厅负责全省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制定、政策协调、业务指导和相关信息服务工作。各设区的市人事局负责制定本地区培训计划,落实上级调训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各设区市人事局正副局长(含其他处级干部)和部分县市人事局正副局长、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领导的专门业务培训,由省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区人事局科以下人员和市、县、区直各单位人事机构领导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由各设区的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干部专门业务培训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训运行机制

要根据人事干部职业发展和人事人才工作需要,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要引入竞争机制,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格局。完善培训需求、计划、调训、教学、考试考核、考勤等工作规范,使之按程序科学运作。建立统一规范、灵活高效、充满活力、管理科学的全省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运行机制。

(四)实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和办班申报审批制度

全省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要纳入统一计划,统筹安排。省人事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根据需要,提出办班计划,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统一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各设区的市人事局每年12月份要向省人事厅报备本市人事干部次年年度培训计划和当年培训工作总结。要严格按照加强干部培训管理的规定,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二OO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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