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政明电 【 2010 】 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辉南森林经营局: 2010年是实现全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的最后决战年。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201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森防?z2010﹞3号)精神,我市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认真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确保连续三十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动员视频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举全市之力,以超常规措施,定责任、抓基层、提能力、保目标。全面强化严细备防、周密预防、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和火灾扑救应对“双预案”运行机制。加大依法依责防火力度,着力抓好重点地区和火灾多发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实现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5‰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4公顷/次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为保证上述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今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据市气象部门分析预测,今年春防期间,全市平均降水量比历年同期略少,气温略高,大风日数略多,并且有明显的持续高温、少雨和多大风时段。二是由于我市连续多年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森林面积增加,林内可燃物加大,防火战线加长、任务加重,发生火灾的风险明显加大。三是去年秋收时间短,大部分农田秸棵未能及时攒堆,都堆在林缘和林间空地内,今年春耕势必造成边焚烧、边播种的局面,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极大。四是春防期间,入山采集山野菜、入山旅游人员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大。五是是个别地方干部还存在着凭经验办事、群众存在着侥幸心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人员未尽其责,使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地要根据国务院新修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强化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指导,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格局。切实把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 二、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和谐科学的防火体系。 全市确定3月1日至4月1日、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各地要在防期前制定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一是防火期开始前,各地要提前更新维护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做好省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及各地“十户联防”公约、宣传单、防火责任书等入户宣传工作,务求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狠抓林区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体细化设置工作。围绕《森林防火条例》的贯彻落实,全市继续开展“彩旗工程”,结合12119火情报警电话普及和公示,以林区村屯为重点,全面更新和维护好现有各类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科学合理确定布设密度和设置标准,努力创新宣传警示载体,确保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三是进一步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工作。各地要相应做好预警信号在基层的发布工作,及时更换预警旗,做到林区村屯森林火险信息的当日知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指导林区群众科学用火,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火险意识和知晓面。四是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森林防火专业部门,全面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扑火安全常识。 三、大力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响应机制。 各级林业部门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协作,不断健全完善森林火险预警信号联合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并不断扩大森林火险信息的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等公共服务面。要紧紧围绕县(局)、乡(场)两级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的充实和完善,狠抓预警响应机制的细化性、适时性具体措施创新和落实,进一步理顺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单位和面向各个职能实体的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告知办法,采用多种方式细化预警信息发布和传递、预警旗更换、配套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制度。要结合森林火险监测设备建设森林火险监测网络,加大森林火险监测自动站的布设密度,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要加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的落实和执行力度。各级专业部门要坚持从实战出发及时修订预案,并依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和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严格依照扑火预案配置扑火力量和物资设备,落实分级响应措施,要配齐扑火信息报告员,确保扑火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按照全省农事用火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农事用火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抢抓有利时机,用组织“会战”的方式全力做好林缘、林间农田秸秆的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疏导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需求。进入高火险期后,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全面禁止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对每片林地和防火区内的农田,都要配置防火巡护员分片巡查管火,做到森林火情监测无盲区和快速报告。对现有火情监测盲区,一律采取增设临时了望哨的办法消除。发现违章用火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依照省政府防火命令“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在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各县(市、区)政府要划定高森林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清明节”、“五一”、“十一”等高森林火险期,要强化重点人员、重点地块安全监管和“十户联防”等有效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值班调度工作,规范森林火情报告程序。 加强防火期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工作。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切实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处置火情,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领导假带班情况发生。在紧要时刻,要安排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值班,避免安排非专业和业务不熟练人员值班而贻误战机。严格按照春、秋防进入情况报告表逐级上报防期情况,要求报告表所填报数字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吉林省森林防火调度业务处置规范》报告程序和术语报告森林火情。对于当地主动上报的森林火情,初报、续报内容要全面、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迟报、瞒报;对于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卫星等渠道发现的倒查火,各地要快速核实、处置和按时上报情况;对于《吉林省森林防火调度业务处置规范》规定的8种重要森林火情,要严格按照吉森防〔2006〕20号文件规定,以“重要森林火情报告”书面报告情况。 二O一O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