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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转方式调结构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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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潍政办字〔2010〕110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7-15生效日期:1900-01-01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转方式调结构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0〕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转方式调结构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Ο一Ο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服务转方式调结构开展质量提升

  活动的意见
  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发挥质量工作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为核心,在全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为保证活动效果,特制定本意见。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为核心,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为主线,以标准化战略为引领,以争创名牌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载体,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为根本,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原则

  (一)坚持以产业政策为导向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技术工艺落后、能耗高、对环境和资源破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和关系产品质量提高的关键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解决一批基础性、突破性的共性质量问题,带动全市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三)坚持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原则。依托名牌企业、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举措,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坚持企业为主体和政府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企业是质量主体。广大企业应主动捕捉市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保护企业积极性,推动质量提升。

  三、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提高宏观质量管理水平。及时跟踪研究产业政策动态,加强质量管理状况调查,强化风险预测,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质量状况分析会制度,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区分行业、产品,组织开展基础性、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关键技术攻关,提高技术层次和竞争力。根据我市各产业中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帮助企业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质量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竞争力。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理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二)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抽查、执法打假与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联动机制,实施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三)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围绕我市机械、纺织、轻工、化工等10大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和汽车、农业装备、纺织服装等28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重点培育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有市场、有规模、有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加大名牌保护和推介力度,促进名牌产品升级晋档。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依托,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带动质量竞争力整体提升。

  (四)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潍政发〔2008〕11号),对基础相对薄弱的中小企业,引导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对基础相对较好的企业,引导企业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企业将专利和核心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对获得发达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积极向相关国家标准化组织推荐成为国家标准草案;对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优先向国家申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秘书处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标准体系。本着“填平补齐、急用先行”的原则,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等标准体系建设。

  (五)加强产品质量示范区建设。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发〔2009〕37号)精神,围绕支柱产业、重点产品发展规划,建成一批优势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认真贯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传统产业,引领区域性特色产业升级发展。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探索联盟标准制定的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产业集群企业制定联盟标准,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强化节能减排基础性工作。标准化、认证、计量、特种设备等是节能减排的基础。注重发挥标准化作用,推动落实国家、行业、地方节能降耗标准的实施,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中涉及节能降耗内容的审核把关。强化认证管理作用,推动企业积极申请节能、绿色标志、能源效率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强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手段和计量管理制度,推进计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重点耗能单位的监督和服务力度,充分发挥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的作用,指导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工作。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设计、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特种设备运行节能降耗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能效高的设备,支持采用节能技术改造特种设备。

  (七)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与省质监局签署的《关于加快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重点抓好山东省农副产品、商用汽车零部件、铝合金型材、工程机械、玻璃钢制品、铸件等7个省级检测中心建设。紧紧围绕优势产业发展,突出区域特色产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发展需求的检测技术与标准成果。

  (八)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证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抽查工作机制,通过培训、整改、召回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切实抓好后处理工作。加大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资、家电(汽摩)下乡、清新居室、节能减排、民生计量、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运行。

  (九)指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推广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大力加强对《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宣传贯彻实施。深入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现场咨询和诊断,帮助解决质量问题。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帮助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申报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水平。

  (十)完善服务措施。深化联系企业制度,定时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掌握企业质量状况,及时提供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有关质量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为企业提供国家政策法规、产业导向、行业发展动态、最新技术标准等信息,指导企业生产。加强质监一线工作人员与企业实时互动,加强市县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实时互动,争取第一时间进入服务运行状态。

  四、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要求

  (一)完善机制。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搞好协作配合,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总结推广诸城市“政府领导为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兴市(县)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工作效果。

  (二)精心组织。各级质监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质量提升”活动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三)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名优企业宣传力度,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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