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百企万民评服务” 活动调查结果的通报 伊政办发〔2009〕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提升我市涉企涉民工作部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百企万民评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在全市21个县(市)、区、局开展了以“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为主题的“百企万民评服务”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规模为100户企业和10000户居民。调查采取入户调查和电话调查2种方式。范围涵盖全市21个县(市)、区、局,受访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企业人员和近3年到行政服务大厅办事人员,样本抽选按照PPS随机等距抽样方法进行。调查中,共发放问卷10250份,回收问卷10250份,问卷有效率100%,具有代表性。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行政审批部门 部 门 综合分数 排 名 市气象局 91.04 1 市森防指办 89.81 2 市国家安全局 89.81 3 市统计局 89.70 4 市公安消防支队 89.40 5 市民宗局 88.86 6 市旅游委 88.25 7 市农委 88.09 8 市外侨办 87.97 9 市人口计生委 87.54 10 市邮政局 87.38 11 市经委 87.16 12 市信息产业局 86.99 13 市地震局 86.83 14 市畜牧兽医局 86.81 15 市体育局 86.77 16 市环保局 86.56 17 市发改委 86.46 18 市文化局 86.36 19 伊春电业局 86.34 20 市科技局 86.24 21 行政审批部门 市人防办 86.23 22 市财政局 86.20 23 市水务局 85.63 24 市商务局 85.38 25 市中小企业局 85.25 26 营林局 85.19 27 市民政局 85.18 28 市国税局 85.13 29 市广电局 84.87 30 市规划局 84.80 31 市安监局 84.24 32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84.12 33 市粮食局 84.04 34 市资源林政局 84.01 35 市司法局 83.34 36 市地税局 83.24 37 市物价局 83.07 38 市劳动保障局 82.81 39 市卫生局 82.76 40 市人事局 82.59 41 市社保局 82.44 42 市建设局 81.92 43 市国土资源局 81.81 44 市质监局 81.34 45 市交通局 81.24 46 市工商局 80.49 47 市教育局 79.59 48 市烟草专卖局 78.99 49 市交警支队 78.69 5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8.11 51 市公安局 77.37 52 综合管理部门 部门 综合分数 排名 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 89.76 1 市政府研究室 89.30 2 市档案局 89.29 3 市政府办 88.82 4 市疾控中心 88.68 5 市志办 88.64 6 市口岸办 88.29 7 伊春水文局 88.24 8 市审计局 87.90 9 伊春银监分局 87.76 10 市政府法制办 87.75 11 林产工业局 86.75 12 市监察局 86.57 13 市行政服务中心 86.47 14 木材生产机械局 86.42 15 市北药办 86.35 16 专员办 86.14 17 市天保办 85.86 18 市接待办 85.36 19 木材经销局 85.15 2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4.93 21 市信访办 79.32 22 市城管执法局 78.79 23 社会服务部门 部 门 综合分数 排 名 中国银行伊春分行 90.73 1 中国农业银行伊春市分行 90.43 2 建行伊春分行 90.08 3 市农发行 89.71 4 农村信用联社伊春办事处 89.13 5 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市分行 88.27 6 电信伊春分公司 86.92 7 伊春石油公司 86.47 8 伊春移动公司 86.03 9 联通伊春分公司 85.06 10 伊春铁路车站 84.05 11 调查结果显示,百户企业、万户居民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关注民生,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辜负全市人民的厚望;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推出更具特色的便民服务;进一步落实再就业和低保政策。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能,“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杜绝滥用职权行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和深度,切实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三)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尤其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推行礼貌用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增强各级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清正廉洁,不搞特殊化,树立良好形象,增强政府的凝聚力。 (四)加强政务公开。畅通信息渠道,发挥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的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