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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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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0〕42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3-29生效日期:1900-01-01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0〕42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特别是世博会、省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工作按照“五统一”原则安排。
(一)统一抽检品种。重点抽检禽畜产品、蔬菜、水产品、地方产品、冷冻饮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饮用水、糕点、粮油制品等10类产品,共1645批次(具体见附件)。
(二)统一抽样时间。2010年全年抽检,分季实施。
(三)统一检测项目。规定必检项目进行检测,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检测项目。
(四)统一检测机构和检测标准。原则上统一委托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农产品监测中心)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经认证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出具检验报告书。
(五)统一汇总结果和发布信息。各部门要在每个季度末及时将该季度的检测数据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分析后发布。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保障。突出世博会和省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这一重点,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抽检的作用,强化对供沪农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和去年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品种的监测,切实提高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区域平衡,全市监测。根据我市各地的人口、经济、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水平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抽样地点和数量,抽检过程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力求过程严谨、数据客观、可信,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市食品安全状况。
(三)环节完整,层层把关。要对“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全过程进行监督抽查。按照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明确各部门的抽样品种和数量,既做到涵盖所有环节,又避免重复抽查。
(四)分工协作,数据共享。综合抽检工作分别由市农业经济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监测与监督抽样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专项核拨。在部门各司其职开展工作基础上,通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实现食品检测资源共享,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发布。

附件:2010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抽检计划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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